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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少数基金专户子公司风险大

前期业务评估和风险排查结果表明,少数专户子公司存在问题,将控制风险

2016年05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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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基金子公司近些年“野蛮生长”,但业务多而不精的弱点持续暴露。5月2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会上表示,证监会于前期开展了专户子公司的业务评估和风险排查工作,结果表明,少数专户子公司存在资本约束机制缺失、盲目扩大业务规模等问题,风险隐患较大。

  “盲目扩展业务规模,无序扩张等”

  2012年11月1日,为推进基金管理公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满足投资理财需求与融资服务需求,证监会颁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2号,以下简称《子公司规定》),允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销售子公司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以下简称专户子公司)。

  3年多来,基金子公司发展较快。据证监会统计,截至2016年3月底,79家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了专户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9.84万亿元。

  邓舸表示,多数基金子公司能够坚持本业,但少数基金子公司风险较大,偏离本业,大量开展通道业务,相关业务相互嵌套,盲目拓展高风险业务等,风险控制合规控制薄弱,资本约束机制缺失,资本金与资本规模不匹配,盲目扩展业务规模,无序扩张等。

  《子公司规定》等将尽快发布实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证监会修订、起草了《子公司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

  据邓舸介绍,《指引》主要聚焦两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管、防控风险;二是扶优限劣、规范发展。他透露,目前,相关规定和指引已在适当范围征求意见,证监会将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尽快发布实施。

  业内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发布新规,在成立年限、注册资金、非货币基金公募规模等方面设门槛、抓风控、降杠杆,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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