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患者诉北医三院索赔开庭审理;医院称无过错,愿意垫付诊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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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 曾金秋 实习生 王昱倩)北医三院“有毒气体致盲案”昨天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北医三院的代理人表示愿意垫付诊疗费用,但表示医院不存在过错;而患者方面则要求,先进行医疗行为方面的责任鉴定,再商谈赔偿事宜。在庭审中,法院封存了患者的病历,此案的医疗鉴定程序启动。
患者:要首先明确医院责任
昨日上午9时50分,17名患者及其家属共计30多人进入法庭。新京报记者看到的多份患者起诉书称,因被告北医三院为原告手术过程中,填充问题气体,造成了原告眼晴失明或视力受到影响,以及其他身体器官受损等无法复原的后患。
众患者提出的赔偿事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食宿费、交通费等,从10万元到20万元不等,此外还提出20万到30万不等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法庭上,北医三院的代理人称,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由于气体质量不合格造成,医院方面医疗诊疗技术没有问题。同时表示医院先行垫付患者诊疗费用,但并不存在过错。
“我们要的是赔偿,不是什么垫付?”医院的说法引起众多患者不满,他们认为庭审首先要确定医院责任,否则无法谈及赔偿问题。
医院:患者后续损害可追责
北医三院代理律师纪磊称,患者如果要进行医院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是否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需要花费8000到10000元,时间基本在一年以上,而整个司法鉴定程序走完估计需要两到三年。
“但如果只进行伤残鉴定,年内就可能有赔偿结果”,纪磊表示,伤残鉴定虽然只针对双眼,但如果患者后期有因为气体造成的损害,依然有权利向医院追责。
“药监部门对召回气体进行了检验,只是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没有弄明白具体成分是什么,医院方面也想让厂家把气体成分说清楚”,纪磊表示,北医三院已向法庭提出追加厂家为被告的申请。
■ 追访
法院将通过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由于患者们坚持要明确医院责任,法官表示,庭审除了涉及伤残等级鉴定和医疗费等问题外,还会涉及北医三院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与患者的眼部问题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法官介绍,鉴定将由北京市高院指定的机构进行,通过摇号来确定。根据规定,鉴定费用应该先由原告方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此项费用。但经过商议,目前医院表示愿意预交伤残等级和护理费方面的鉴定费用。
在启动鉴定程序前,法官询问双方对作为案件证据的患者病历的意见,针对院方已经提交的病历,患者均表示对真实性无异议,但还需要院方进一步补充病历;院方则对患者提交的门诊病历表示无异议。
按照程序,法院在双方面前,将院方提交的每个患者的住院病历和患者提交的门诊病历逐一封存。
部分患者对医院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是否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部分的鉴定费用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应该由医院来承担该笔费用,法院表示,将给出七天时间让这部分患者进行考虑是否进行该项鉴定。
该案昨天针对鉴定的问题审理进行了两个多小时,随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次庭审标志着此案的医疗鉴定程序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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