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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会,莫再有“偷鸡腿妈妈”式厄境

2016年06月0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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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偷鸡腿妈妈”行窃或许于理不合,可若社会对母亲为生存偷鸡腿的悲剧缺乏关怀倾注,那有悖于更宏大意义上的道德。

  一个女子在超市里面盗窃了薏米、红豆、鸡腿、一本儿童图书,其家中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都患上了严重的肾病。在她被抓到后,因其偷的东西案值太低,根本够不上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民警为其买单,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后予以放行;还表示,他抓过很多小偷,唯独这个让他心痛落泪,所以他平生第一次为“小偷”付钱。在网上,网民为其两小时筹得逾30万捐款。这无疑是个酸楚而温情的故事。

  可事件的两度反转,却让舆情风向陡转:先是有电视台传出这位妈妈是个惯偷,一时间当事人被推上舆论烤架;可之后据媒体报道,“偷鸡腿妈妈”否认自己是“惯偷”,超市止损员也表示“是第一次发现”。

  当一个社会中的人被标签化后,可以简化很多问题,也会制造很多困惑。但新闻中的“小偷”,是两个生病女儿的妈妈,是穷人,也是大额捐款受助人。再放大些,因为她不是当地人,带孩子异地就医还存在医保上的困难。

  真实的社会问题就是这样复杂,如果简单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等逻辑打量,可满足口头快意,却无助于事态改观。在一个复杂性系统之中,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具体问题的时候,需要找到一个逻辑一致的尺度去思考问题——在社会秩序和个人道德之外,社会发展的目标是社会中每个人的发展,这是更大的公共道德。

  让人永远无法忘怀的是,因为仅仅关注秩序而忽视个体发展,多年以前,就曾发生吸毒妈妈因盗窃洗发水被抓走,3岁幼女被发现饿死家中的恶性事件。这是社会永远的痛。

  要规避悲剧重蹈,就该形成价值共识:当社会中的个体发展遇到了困境,社会有义务去帮助其走出困境。回到“偷鸡腿妈妈”事件,从目前看来,她的盗窃行为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以生活和学习用品为主。这确实挑战了社会秩序,然而我们的社会让病童的妈妈去偷鸡腿,这更不应该。类似的情形,意大利最高法院曾做出了最后的决定,穷人偷少许食品不构成犯罪。

  说到底,社会要优先保障个体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需要设置足够的社会救护网去帮助极端情况下的个体,避免出现为了基本生存而犯罪的情形。保证基本生存之后,需要思考社会秩序的建立。这里的秩序,不仅仅是被盗窃对象的秩序,也包括摆脱困境的秩序。“偷鸡腿妈妈”是外地人,所以享受不了低保、医保,这样的秩序失效是导致困境的根基。只有消除这样的根源,才能消除其生存困境,而非在极端情形下紧急救助。

  事情发展至今,即便这个妈妈和她的女儿有了足够生活保障,孩子如何在健康环境下成长、有尊严地生活,也需要一个更好的社会机制来全面应对。

  如今逾30万元的捐款遇到当事人是否系“惯偷”的讨论,却把这些核心问题给模糊化了。倘若能如前文所述,建立一个标准化的体系,我们确定出其中解决家庭生活困境的金额是多少,社会制度健全时间点在哪里,帮助这家人更好发展还需投入多少,在此框架下捐款,很多问题或许也就不复是问题。

  对“偷鸡腿妈妈”事件,我们该慎用道德审判,而应多反思:要以明晰的公共道德尺度而非私德分寸,推动社会有序发展,让每个困境下个体的发展变得更为清晰有序,也让捐款人的每一分付出都有明确目标,让激情在理性的河床上流淌。我们要想不再出现下一个“偷鸡腿妈妈”,首先得改变个别“妈妈”为了生存不得不“偷鸡腿”的现实。

  相关报道见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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