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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高报假警的违法成本

2016年06月2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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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近日,重庆的周某报警称13岁的儿子失踪,于是,学校停课、镇政府停休,上百警力全力侦办排查追踪,却始终没发现可疑人员。最终,周某承认报了假警,称儿子近两个月迷上网络游戏,他三番五次想教育,完全不起作用,想让警察管管孩子。目前,周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近年来,报假警及非警务报警现象屡见不鲜。这除了一些公众法律素养不够、对警务行为认识不足外,也和当前某些地方仍将公安机关定位为“无所不能”的角色并广泛宣传有关。一些人就这种模糊定位的形象打造加上不合理的考核机制让基层民警定位尴尬,很难对非警务报警说不。

  此外,对报假警行为的惩戒力度显然不够。要知道,对假警情的处置,必然导致对真警情处置的延误乃至缺位,抢劫、绑架、暴恐等虚假警情对警力的浪费很惊人,甚至会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情绪。

  但只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报假警者处以10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此轻微的责任与报假警行为产生的后果根本不对称,极可能导致更多无理取闹、恶意滋扰等报假警的破窗效应。所以,有必要提高报假警者违法成本,除予以行政处罚外,有必要让其承担报假警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

  □史洪举(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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