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2016年1月,河北承德市一些养老保险参保户的养老金突然被停发,原因是,当地社保局科员白雪杉利用养老保险系统漏洞,诈骗248人共900多万养老金。案发后退还858.4万,对于“亏空”部分,社保局表示应由这些参保人员自己来补齐。
如果当初存在缴费不足问题,相关参保人员当然理应依法“补齐”缴费。但如果是白雪杉挥霍浪费,以及社保局监管不力造成的,参保人员显然没有义务再“补齐”什么,社保局也不能因此停发参保人员养老金。
从目前媒体披露情况来看,当地社保局自身无疑存在显而易见的过错。如在国家要求社保手续应电子化方式办理背景下,承德市养老保险系统迟迟没有实现联网,依然停留在手工转移业务模式,并给白雪杉作案留下可供利用的系统漏洞。
再如,在“将部分养老保险金据为己有”情况下,当地社保局仍长期任由白雪杉将其办理的参保人员信息顺利录入社保系统,缺乏有效监管。这种失察责任,显然不能转嫁给参保人员,只能由社保局自身来担责。依据《民法通则》,“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实际上,面对上述社保局人员诈骗案,相比参保人是否应“补齐”亏空,更值得公众关注的还是,它事实上再次暴露了目前我国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长期存在的许多十分严重、亟待“补齐”的制度漏洞。
□张贵峰(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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