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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上访者,“花钱买平安”不可取

2016年07月0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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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基层人员对待上访者的“花钱买平安”之策与其说是一种解决问题之计,倒不如说是养虎为患、埋下祸患之举,避免该现象的根源还须政府部门负起责任。

  据报道,6月29日上午,山东省高青县唐坊镇政府院内发生血案,29岁的镇干部李坤身中9刀,犯罪嫌疑人是一位62岁的老上访户王立军。在吃到了“要挟式”上访的甜头后,“他的胃口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多,难以被满足,直到这次一开口就让镇干部为他做100万贷款担保”。一位镇干部说。

  让镇干部为其做担保,贷款数额达100万,谁都知道这是无理要求,任何人都不会答应。近年来也确实出现了诸多无理上访者、闹访者、“要挟式”上访和以上访为业者。如何对待这些无理上访者,别说唐坊镇政府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就连专家恐怕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要挟式”上访和无理上访的大量出现,原本就不是基层工作人员的问题。

  恰恰相反,让一些无理上访者以上访做要挟向基层政府无理索要财物,根本就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无奈的表现。在上访排名甚至“一票否决”的机制下,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在使尽了对上访者围追堵截的被动又劳民伤财的笨办法之后,通过给其财物的方式让其放弃上访等现象的出现是必然的。尽管目前已经取消了上访排名做法,但一有上访上面就给下面打电话,让基层部门把上访者接回的办法却仍然沿用。相比于组织人力物力千里迢迢地“接回”上访者,给他们财物让其放弃上访仍然不失为上策。

  但“花钱买平安”之策与其说是一种解决问题之计,倒不如说是养虎为患、埋下祸患之举。且不说,这种做法会无可避免地损害政府部门权威,助长无赖行径,败坏社会风气和道德,而这本就是惩恶扬善的政府部门所不应采取的。

  但像一些政府部门那样,采取秋后算账办法,事后以敲诈勒索政府罪对上访者追究刑事责任,固然会让一些无理上访者受到惩罚,却也同样会惩罚正当上访者。那样非但不利于树立政府威信,反而让人无法相信政府,也不是对付无理上访者的正当策略。

  要避免上访者要挟政府,还须政府部门负起责任,从源头上杜绝通过上访捞好处现象。上访本就是一种公民权利,不应以任何方式剥夺或换取上访权。与此同时,上访既是一种个人行为,就应让他们个人负责,不应再让基层政府部门“接”他们。

  无论如何,通过该起“上访血案”都应当重新审视如何对待上访问题了。

  □吴元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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