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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只有在深圳郊区才能骑电动车?

2016年07月0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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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深圳有望实施注册登记制度,以让电动自行车上路,但只限于“公共交通不发达区域”。难道只有在深圳郊区才能骑电动车?

  据羊城晚报消息,日前,深圳交警召开发布会,发布“互联网+交管业务再升级”行业解决方案。其中提到,深圳有望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公共交通不发达区域可上路行驶,前提是车主要购买保险,并佩戴安全帽,经网上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路。该方案最终是否实施,要等候省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再按照省的注册登记要求进行。

  目前无法确切知道电动自行车只能在“公共交通不发达区域可上路行驶”的规定是省里统一规定还是深圳的自行决定,但这都不影响其是对电动自行车路权的歧视和部分剥夺的事实。

  无论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在公共道路上,都应该各有其道,“各行其是”,公共道路不应该只是机动车的天下。但是这些年来,因为汽车的迅速普及,无论是城市或乡村,交通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马路越修越好,越修越多。但却也因此,有的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屡屡被侵占、被缩水。在路权的公平分配上,非机动车道一直处于弱势和不利境地。

  这个不利的处境也包括一直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时速、载重、自重、装备等的严格限制,而且这些限制条件,并不因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比如现在的互联网经济业务十分活跃,使得很多O2O业务暴增,如送餐、快递等,对电动自行车需求也随之大增。倘若缺少这一块运输服务,或是其运转不顺,势必影响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动自行车作为运输工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对电动自行车等监管,不能只看到其乱象,还应有更大的格局、视野与眼光。

  可惜的是,现实中一些地方还进行严厉的“禁摩限电”行动,不少城市的电动自行车或是三轮摩托车早已被取缔,零星的电动自行车只能与交警玩猫与老鼠的游戏。快递等特殊专用电动三轮车的技术要求几经讨论,也没有较大程度的放开。

  现在,我们终于欣喜地看到,广东省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将要正式实施,深圳这个对电动自行车痛下杀手的城市,也将给电动自行车一线生机,归还其路权。这是一个进步。

  但电动自行车的路权不能只是包括公共交通不发达区域,也应包括公共交通发达区域。既然电动自行车已经实现了注册登记,车主也按要求购买保险,佩戴安全帽,并经网上学习培训合格,就应允许其在所有区域行驶,不管是公共交通发达的还是不发达的。难道只有在深圳郊区才能骑电动车?

  更何况,如果将“公共交通不发达区域可上路行驶”作为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条件,那何谓“公共交通不发达区域”,谁来界定“公共交通不发达区域”呢?有此一条“最终解释权”的模糊规定,不仅容易引发执行上的混乱,甚至架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而且还可能给执法者寻租空间,滋生腐败。

  总之,建议深圳市还是将这一条规定拿掉为好,如此于情于理才能说得过去。

  □廖保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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