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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成创业板退市第一股

谁为投资者损失负责?

2016年07月1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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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股论市

  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特别是造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最终的落脚点都应当放在投资者利益保护上,否则一切都将归“零”。

  由于公司欺诈发行被证监会查实,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及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宣布,证监会正式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做出处罚,深交所将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并对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与此同时,证监会对相关中介机构也采取了调查及处罚措施。其中,兴业证券不仅因受处罚,总计付出5838万元人民币,还需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随着调查的深入,预计将有更多的机构和责任人会受到严厉处罚。然而,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罚并非难题,关键在于如何赔偿投资者损失。要知道,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特别是造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最终落脚点都应当放在投资者利益保护上。如果对违规者的处罚再重,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护,一切都将归“零”。

  而事实也是如此,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机构、人员,能够顶着违法的风险,采取造假手段,获得上市机会、欺骗投资者,目的就是为了利益。更重要的是,按照目前对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赔偿手段,更多的也是以行政处罚为主,经济处罚和司法手段用得极少。至于赔偿手段,基本没有实施,以至企业在风险和收益方面严重不对等,违法的风险成本太低,自然也就难以遏制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冲动了。

  相反,如果有十分严厉的赔偿机制,企业和机构在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一旦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就需要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且在企业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由其他参与者共同赔偿。那么,机构或个人就会不敢擅自参与企业的违法违规活动了。

  问题的症结在于,管理层在如何保护投资者损失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不仅制度、法规层面严重缺位,相关的赔偿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司法机关在受理投资者赔偿诉求时,也往往态度不积极、受理不认真、处理不及时,导致投资者没有主动诉求的信心。最终,也就让赔偿制度成为摆设,对违法违规者构不成震慑力。

  此次欣泰电气的欺诈发行等造假行为,在处罚上已经到位,能够让广大投资者接受。但是,赔偿制度能否顺利建立,能在多大范围内实施赔偿;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能否在较少的精力下赔偿到位,以上问题,对于激活广大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十分关键,对股市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十分重要。

  如果此次事件的处理,能够在投资者利益保护上迈出实质性步伐,让违规者在经济利益上得到最大限度的惩罚,那么示范效应就能产生。新一届证监会高度重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可谓抓住了要害。但如何更加积极有效地对问题进行检查和处理,特别是建立严厉的赔偿制度,则是法律能不能真正产生效率的关键。那么,不妨从处理欣泰电气出发,给投资者以新的希望。

  □谭浩俊(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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