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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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罚单”是变相鼓励非法占地

2016年07月1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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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据报道,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被非法征用,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但未能阻止该行为,反而占地面积却越来越大。调查发现,当地国土部门一直按每平米1元钱予以罚款。

  违法占用农地,开出的罚单只低至每平米1元,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罚,几乎是对不法行径的变相鼓励。

  对于这个近乎儿戏的“罚单”,阳东区国土局解释称,按照法律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处每平米30元以下罚款,“1元钱符合标准”。此番说辞看似循章引据,实则让人哭笑不得:难道30元以下的限额,就非得意味着,低至1元的象征性罚款吗?要知道,行政处罚所具备的自由裁量空间,绝不是为了给违法者大开方便之门。如若罚单每每“就低不就高”,又何以惩戒不法?

  另一个备受诟病的问题在于,国土局并未责令当事方退还非法占用的农地。这一举动,无异于是承认了“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既成事实——土地执法非但没有制止违法行为,反而起到了“将之合法化”的作用。

  对于一起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土地违法案件,当地职能部门所表现出的犹豫不决,总归耐人寻味。

  土地执法,本应基于最纯粹的专业精神。一旦其中夹杂了暧昧的利益计算,而变得畏首畏尾,那么势必会造成恶劣的示范。“1元罚款”显然就是其中一例。

  □然玉(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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