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敦煌市发生一起溺水事件:一女子酒后欲自杀被同伴救起,孰料该女子第二次跳入水中,被同伴及好心人施救,不幸的是包括自杀女在内共有6人溺亡。这场悲剧在舆论场中再次引起“to be or not to be”式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我们需要关注哪些问题?本期“京报调查”(新京报与清研智库联合推出)就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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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需勇气更需智慧
近日,为救自杀女而导致6人溺亡的悲剧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议论该不该救自杀女。反对者们称,反正要自杀,就让她自杀好了,何必以这五条命换一条命?支持的人则认为生命诚可贵,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
暂不论该女生自杀与否,生命的价值本身是无法衡量的,在面对落水生命时,很少人会视而不见,这一点从调查当中可以看出,仅两成选择视而不救。人们质疑这起悲剧,无非是理性地计算出了拯救一条生命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但生命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的,悲剧亦无法预料,大多数人在见义勇为时并不会想到自身的安危。
鉴于见义勇为本身就是高危性的行为,在遇见类似情况时,“见义智为”应成为救人的首要方式。超9成网友认为在面临同样情况时,应该报警第一,大声呼救,寻求更多人一起,而非直接下水救人。毕竟见义勇为并不是只有以一救一的或者以多救一的选项。
在本起悲剧中,我们还要反思的是为何会出现这种“连环死局”?水中救人只需“人多力量大”吗?救人的确刻不容缓,但仅凭一腔热血就可以顺利把人救上来?当前,随处可见的见义勇为牺牲事件呼吁我们亟待普及全民急救知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这才是提升见义勇为意愿度的根本途径。
新京报评论员 李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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