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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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市民驱热政府应有所为

2016年08月0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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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上海近期遭遇持续高温闷热天气,酷热难耐,地铁13号线金沙江西路站成了附近居民的“纳凉避暑圣地”,不料却出现一些大煞风景的不文明行为。车站已联系辖区民警加派人手,配合车站工作人员劝阻,并增强保洁力度。

  有人认为,这些纳凉族“占领”地铁站,是无偿占有公共资源,影响了旅客的出行,应该予以禁止。这当然是有章可循的。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八项规定,地铁车站内禁止躺卧。

  不过,我倒觉得,只要纳凉的群众不影响地铁正常运营,对正常的纳凉行为应该宽容。要知道,到地铁站乘凉的,经济条件一般都不会太好。据了解,在这里乘凉的大多是附近村民。天气炎热,村里的房子又小又没有空调,村民只能到地铁站乘凉。

  地铁乘凉当然会带来一定副作用,但如果我们把持续高温看作是一场“灾害”,我们就能理解这些纳凉市民了——这何尝不是一种“抗灾自救”。

  更值得关注的是政府应该提供怎样的公共服务为市民驱凉。重庆、武汉、郑州等城市,早在数年前就开始在夏季高温天气,开放防空洞等作为“纳凉点”,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纳凉服务。地方政府还可以鼓励银行、超市等经营性公共场所,有条件地提供免费纳凉服务,共同承担起社会责任。

  对于地铁纳凉的老百姓,显然不是“禁”和“堵”的问题,而是要安排好、服务好的问题了。

  □殷国安(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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