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近年来,考场防作弊技术挺完备,防止志愿被篡改的技术手段也要跟上,像增加志愿改动后的考生确认机制,就很有必要。
据报道,山东胶州市考生常升今年高考成绩出色,却因高考志愿遭同学郭某篡改,而未被陕西师范大学录取。因郭某怕常升成绩好挤掉自己,就利用二人一起在老师电脑上填志愿的机会记住了常升的密码,修改了其报考志愿,还修改了两次,让后者彻底无法修改回来。此事曝光后,郭某家人还要求常升一家写“谅解书”。目前郭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同窗好友为了录取机会,篡改他人志愿,毁其前途,手段刻薄让人唏嘘。事实上,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发生了同学、老师篡改学生高(中)考志愿的情况。2012年商丘夏邑县高中学生苏某因嫉妒偷改了同学志愿;今年7月,湖北大冶的中考考生小陈,被同学篡改了中考志愿,理由仅仅是“想和他在一起”。
偷改他人高考志愿,行为人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可升级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无论是猜出他人密码,还是盗用密码,或是用其他黑客技术进入高考志愿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中更改他人志愿,都是在非法侵入国家教育招生机构的计算机系统,这本就是严重违法。
不要以为只有黑客搞破坏才算违法,冒用他人ID进入国家招生系统、篡改数据一样违法。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要处最高10天以下的拘留。若情节更严重,可能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若篡改他人高考志愿导致他人没有被应录取的学校录取,那是对他人正当教育权的侵犯,篡改者将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他人直接、间接损失(精神损害)等。
遗憾的是,很多人并未将篡改他人志愿,跟篡改国家考试招生电子信息系统数据的严重性联系起来。这也需要个案严格执法起到普法作用,决不可轻纵。
更应看到的是,面对屡屡发生的篡改志愿案件,教育部门也该全面提升填报志愿的安全级别,把篱笆扎紧。填报、修改高考志愿这么重要的事情,仅有准考证、密码等信息就能完成,这本就留下不小的隐患。对比起很多商业网站防范ID恶意登录的技术手段,就知道目前志愿报考系统安全系数相当低。
基于此,利用现在某些基本的防范技术很有必要。比如说,志愿改动后,能否对考生本人进行手机验证码,或是电子信箱验证?再比如,对于异常的IP地址登录,招生系统应有相应的预警机制。这些年来,考场防作弊的科技手段有了长足进步,防止志愿被篡改的技术手段也当跟上。
还值得一说的是,志愿被篡改事件频现,在对篡改者依法严惩的同时,也要完善对无辜受害者的救济机制,不能让他们平白无故承担极为沉重的损失,这是个现实问题。这包括:在篡改志愿恶例初现端倪或是有考生申诉时,教育招生系统、公安部门就该及时形成联动,展开协同调查,而不能是闹到网络上才有反应;而考生分数线达到,却因志愿被篡改而未被录取,有关方面也该在听证与事由公开的前提下,必要时开启补录补救的绿色通道。
篡改高(中)考志愿行为,必须得到严惩。而让志愿没那么容易被篡改,更是眼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相关报道见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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