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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身份证可异地办理

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等地身份证力争9月1日起可在京办理

2016年08月2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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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昨日起,北京警方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人员介绍,天津市、河北省在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北京市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需办理异地换领、补领的,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

  津冀人员在北京市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持有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据介绍,京津冀警方通过先期测试工作,检验了异地身份证受理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程序,将以优质的服务做好京津冀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工作。

  与此同时,北京警方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外省市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跨省对接机制。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人员介绍,经与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力争9月1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确保2017年7月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进一步方便在京外省市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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