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数字经济主要研究生产、分销和销售都依赖数字技术的商品和服务,而这些领域正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发展。
日前,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2016年第三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表示,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们一致同意将《包容性的数字经济高级指导原则》作为一个重要文件,向G20杭州峰会报告,并请领导人批准。
扑面而来的新经济新金融让全球猝不及防,甚至对许多概念至今没有定论。包括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等概念也都还在完善中。当然,数字经济这个提法也还有进一步挖掘之处。
查阅数字经济的概念,狭义是指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交易行为。数字经济主要研究生产、分销和销售都依赖数字技术的商品和服务。从更深层次分析,应该包括IT所有行业以及向纵深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VR等领域。这些领域正在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发展,甚至成为一个划时代意义的阶段。
现阶段数字经济发展的特点是自发性创新、市场化主导、非主权资本推动。各国政府之所以没有干预,主要因数字经济太新,科技含量太高,一方面无从下手,另一方面感觉不成气候。未曾想到,目前在全球市值排名最高的十大科技互联网公司中,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三家占据了三个席位。此外,蚂蚁金服、滴滴打车、京东商城等一批新科技类公司也在迅速崛起。
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各国经济体特别是传统金融与产业受到重创。但苹果、脸书、微软、亚马逊等基本毫发无损。中国的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等受影响不大。金融危机以后,数字经济迅速发展,成为全球经济的强大引擎。苹果、谷歌等一批世界级数字公司的崛起,使美国经济率先复苏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而中国经济在内外需求不振的情况下,仍然保持6.5%的高速增长,数字经济功不可没。到2015年,中国的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已经达到了11.1万亿,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信息产业体系。网民数量达7亿,规模全球第一。同时,互联网的普及率超过50%。今年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零售额增长28%,成为中国经济的一股强劲拉动力。
与此同时,也须看到“泥沙俱下”的负效应已经出现。如果不迅速采取扬清弃浊的措施,反过来会影响到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市场不公及其他社会问题。对此,中国向杭州G20峰会递交的《包容性的数字经济高级指导原则》文件值得期待。这不仅将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而且能促进具体项目的落地。
当然,“指导原则”还需注意几点:首先须切实体现包容性。要兼顾各国地区不同制度下数字经济的发展阶段,应该以保护、鼓励、规范的姿态为其保驾护航。重点在于制定标准规范。而在安全性上也需具备包容性。由于数字经济是新经济业态,“网络安全坚不可摧”很难做到也不经济。为了保证最后一个新增量的安全,边际投入与成本是无穷大的,因此100%安全很难达到。其次,要体现出“指导原则”的内涵。给以后更合理、更切合数字经济本质的制度建设,以补充完善的余地和空间。
□余丰慧(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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