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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探索立法治理食品“三小”

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分区域、分类加盟集中生产监管平台,目前已被广东省立法推广

2016年09月13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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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俗称“三小”)一直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难点和溯源挑战。

  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新食安法实施将满一年,国家食药监总局统计公布:目前有内蒙古、陕西、广东、河北、江苏、湖北等6个省份出台了食品“三小”的地方性法规。

  其中,广东省佛山市财政购买第三方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吸纳各类食品小作坊入驻,统一原料验收和产品抽检,集中平台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二维码确保食品安全溯源的“南海模式”,有望向全省及更多区域推广。

  250摄像头直播食品加工

  小作坊食品通过安全抽检贴二维码“出生纸”

  9月4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成立4年,这里集中了当地25家以烧猪、烧腊生产加工为主的食品小作坊。

  生产车间使用统一标准的烧烤炉设备和排烟排水排污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250个摄像头,实时传送从原材料抽检入库到食品加工出厂的每一个细节画面。食品一出炉,样品就立即被送到中心检验室,接受快检,测定是否含有肉制品禁用合成色素或苯并芘等致癌物。

  在中心办公室,李兴记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仕辉看到从检验平台传送过来的一份份标注了生产信息,并印有二维码的产品“出生纸”,眉目舒展——这意味着公司的这一批烧腊产品质量没问题,可以打着政府认证的“南海·西樵”品牌,进入市场销售了。

  过去近20年里,“李兴记”只是一家祖传烧腊小作坊,每天最多烧50头猪,受“沥青脱毛”,“烧腊工厂污水横流”等行业负面传闻,产品销量也不稳定。进驻西樵食品集中加工三年,李兴记已发展为拥有10余家加盟店的餐饮公司。今年清明节前,“李兴记”一天就出品近1000头烧猪。

  管理费+政府补贴

  集中加工中心既当房东又做“管家”

  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由政府规划、引导,社会资本自主建设成立,通过提供规范的集中生产场地和食品安全检验平台,吸纳食品小作坊自带设备和人员入驻。小作坊向加工中心缴纳管理费,加工中心则对小作坊的原料验收、加工过程监督、出厂检验和产品溯源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

  西樵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四层,设有120平米的食品检验室,配备食品快检设备和高效液相色谱仪等用于食品抽检的精密仪器,以及3名检验员。

  “除了原料抽检,成品批批快检,加工中心检验室还负责对所有入驻小作坊每周随机抽检一次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等,每月随机抽检一次肉制品禁用合成色素和致癌物。”佛山市南海区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科科长李燕玲介绍,加工中心根据抽检结果对小作坊进行评分,绩优者给予资金奖励;随机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则由加工中心统一集中销毁。

  抽检行为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由南海区食药监局按抽检数量和质量给予成本补贴。

  如今,以“政府搭台企业投资”形式,对食品小作坊即当“房东”又当“管家”的集中管理模式已从南海区延展到全佛山市。

  佛山市食药监局局长骆毓林介绍,佛山市已建成食品集中加工中心11个,另有4家在建。入驻经营户达243户,占全市小作坊数量的74%。各中心集中加工的产品以烧腊、卤水等广东传统特色熟食为主,日均产量约32吨,供应全市182个市场1006个熟食经营档的同时,还辐射广州、深圳、清远等地。

  集中管理纳入省级立法

  对食品小作坊定义仍是推广难点

  日前,《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已提交市人大审议,如通过,将成为全国首部要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小作坊集中管理,是解决当前食品‘三小’小、散、乱,食品安全风险高的有效手段”,广东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黄绍龙介绍,今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明确要求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统一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对食品小作坊实行集中管理”,从立法层面对“佛山样本”进行全省推广。

  但食品小作坊的规模、产量如何定义?纳入集中管理食品小作坊若发展壮大,是否仍适用于登记管理?何时转为企业,并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对于这些问题,广东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叶永坦言,对食品小作坊的(规模)定义,确实仍存在模糊和争议,这也是基层食品“三小”安全监管面临的普遍挑战,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厘清。

  据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曾有统计显示,全国约有食品小作坊40余万户。已对“三小”立法省份对食品小作坊的定义多是: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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