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海口市原副市长退赃看风向的做法,或许能得逞一时、一地,却不可能长久高枕无忧。
海南省二中院日前公开宣判了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副厅级)受贿一案。经查,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受贿共计9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李杰受贿十分谨慎,一有风吹草动,马上会退回收受的好处费。待风平浪静后,他又会要回“属于自己的好处费”。
从目前已公开的案情看,李杰在为商人牟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时,还是很讲套路的。一是事成之前决不收钱,一定是要在对方拿到工程后,才欣然“收割”利益;再就是收钱很小心,多数时候并不直接办事收钱,且一看到风头不对,马上退赃,而风头一过,又会一并打包索回,绝不手软。这样的心机与套路,与那些贪婪到肆无忌惮的官员相比,确属异类。
只是,再深的心机、再高的套路,一旦触及法律的底线,也不可能侥幸过关。暂时的平静可能只是让子弹多飞一会儿,却并不能改变被捉的命运。
毕竟,李杰玩的那套以权力干预工程发包、相机换取好处做法,并不新鲜。在当下建筑、工程日益市场化的情势下,以往那种闭合的权力配置资源的路径正在被打破,阳光越来越照进这一向来被视为权钱交易频繁的领域。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留下人为的痕迹,而只要顺着藤蔓摸索,总能摸到终端的权力之源。
特别是,习惯于用钱开路的不良商人,即便在一桩交易中滴水不漏,也不可能保证每一桩生意都严丝合缝。或者说,自恃靠上了权力大山的商人,往往也会在其后的行事中越来越高调,也就难免出事。一出事,则前账后账一块算,怎么可能不牵扯出背后的官员?
事实上,这样的权钱交易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的游戏,当事人自以为机关算尽,手段高明,实则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表面上看,李杰一看到给自己送钱的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劳某被调查,马上退赃,以示清廉,而从整个案情看,这只能是多留下一些痕迹,便于有关部门持续、深入调查。
李杰之所以一再玩退赃、要回的游戏,也与其对当下反腐的力度、广度认识不深刻有很大关系。在他的知识谱系中,不仅有“富贵险中求”的侥幸,也有根深蒂固的权力傲慢,总以为严肃的反腐不过是刮刮风,上边九级巨浪,下边纹丝不动,而风头一过,则一切照旧。殊不知,从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在腐败问题上的“零容忍”、“无上限”,厉行禁止,一查到底,官场经验丰富的“老司机”难免撞墙。
当然,李杰的“经验失灵”也提醒有关部门,在查处腐败时,要特别注意这样的官员,即动不动就玩退赃,动不动就声称把钱上缴廉政账户了,还振振有词,把功夫做得足足的。对其不仅要问钱退了没有,还要问问钱是如何来的。一定要深挖细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惟有织密监督的网络,并强化监督的力度,不走过场、不图形式,才有可能识破贪腐官员形形色色的花样,封堵住盘根错节的漏洞。
说到底,不是李杰没有看准风向,而是这样的做法不符合公共利益。以滥权为肇始的权钱交易,可能会得逞于一时、一地,却不可能长久高枕无忧。权力是用来服务公众的,不是予取予求的便利工具。
□胡印斌(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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