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林私生子抚养权纠纷案开庭;孩子母亲称因张铁林“制造障碍”7年没有见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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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私生女事件刚告一段落,张铁林的“夺子大战”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张铁林的同居女友訾女士状告张铁林,要求把未成年儿子的抚养权判给她。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不公开审理后,訾女士的律师证实,被告张铁林的母亲上午曾作为证人出庭。
此前在今年6月,张铁林曾以儿子名义将訾女士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不久前,朝阳法院对张铁林私生女起诉索要抚养费案作出判决,张铁林一次性支付私生女张某至18周岁的抚养费198.4万元。张铁林已履行判决。
两“前任”一同现身
昨日上午8时50分许,身材高挑的訾女士素颜出现在法庭外,她梳着高发髻、身穿米色休闲外套、黑裤子,显得有些憔悴。她说,此次起诉除了要孩子抚养权外还会要精神赔偿。
訾女士说,网上盛传的张铁林夺子行为确实有,自己也会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为何孩子十几岁后才闹上法庭要孩子?她称之前有在私下解决,但和张铁林无法沟通,“没想过曝光他,实在无法沟通了,起诉是走投无路的方法,去年到今年包括起诉以后没有见过他。”“孩子状况我不太清楚,身份籍贯都不知道。”
陪同訾女士到庭的,除律师外还有张铁林私生女的母亲侯女士。对于为何与侯女士“结伴”,訾女士表示两人有相近的遭遇。
张铁林母亲出庭作证
中午12点10分,訾女士的律师走出法庭,称张铁林的母亲上午曾作为证人出庭。訾女士走出后也未透露张铁林一方的答辩内容,只是证实张铁林母亲出庭作证。记者在外并没有等到张铁林的母亲,其在庭审后低调离开。
据了解,张铁林一方认为訾女士7年来未尽到抚养义务。訾女士说,她7年没有见到孩子是因为对方制造障碍,在庭前提出让孩子出庭后,当天依然没有见到孩子。
为了争得孩子抚养权,訾女士庭上主要表达了张铁林不适合带孩子。“他多次为广告做虚假代言,道德败坏。”“且已经60多岁了,不适合带孩子。”
据悉,由于需要查清相关事实,此案还将再次开庭。
■ 案情
“夺子”起纠纷 张铁林与私生子母亲互诉
訾女士起诉称,她2001年在读书时,和当时在广东暨南大学做讲师的张铁林相识,在和张铁林处对象及结婚的承诺下怀孕并生子。2002年生子后,她在老家和北京的租住地抚养儿子,但2009年8月,张铁林一方强行带走孩子。“无论怎样哀求见见孩子,被告都置之不理,至今原告已经6年未曾见上自己的孩子,被告的野蛮行径给原告身心和健康造成巨大伤害。”为此,訾女士起诉要孩子抚养权,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60万元。
此外,今年6月,张铁林又以儿子名义将訾女士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原告称,在孩子出生后,訾女士仅承担了6个月的抚养义务,后便交由张铁林抚养。2009年7月前,訾女士偶尔赴张铁林住所探望儿子,但在此后,长达近7年时间,被告非但继续逃避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且未再对孩子进行任何探问,期间甚至没给孩子打过一个电话。因此起诉訾女士支付2003年7月至儿子18岁的抚养费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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