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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原处长借“过节费”受贿

被控受贿500余万元受审;检举揭发多起他人犯罪

2016年09月3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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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民航局原处长苏红在二中院受审。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自去年9月被曝出正在接受调查的消息后,昨日上午,51岁的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国内航空运输处原处长苏红出现在市二中院被告席上,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受贿500余万。

  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苏红当庭认罪悔罪,称多数的贿款都以“过节费”的名义送达,目前家属已退赔大部分受贿钱款,检方表示,在被调查期间,苏红还检举揭发多起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

  原处长认罪“心里有愧”

  昨日上午10点左右,51岁的苏红被带入法庭,与此前网络上的照片相比,她的长发变成短发,身材也瘦削了不少。

  据指控,苏红于2000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国内运输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便利,接受四川省恒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吴某某、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某等单位或个人请托,在国内及港澳台航空运输业务申请、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定期航班计划、节假日加班航班等审批事项中,分别为上述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为此,多次收受上述请托单位或个人给予的现金、汇款等财物共计人民币549.12万余元。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15年间,对苏红行贿的人员和单位有航空公司老总、机票代理商,行贿多以“过节费”的名义被送出,贿款有现金、加油卡、房产等。苏红说,受贿的钱财,其用于消费和买房。受贿前,苏红住在一套不够家人居住的小房子里,后通过收受和购买,苏红又拥有了3套百万房产。

  对检方指控的受贿罪,苏红表示认罪,称受贿后“心里有愧”。据悉,案件审理期间,苏红的家属已向法院退赔贿款384万元。

  此外检方表示,在被调查期间,苏红还检举揭发多起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

  “拜年”就是“送红包”

  “贿款以逢年过节拜年的形式送来,也拒绝过,但中国是个人情往来的社会……”苏红说,一些行贿人给钱时,会以到单位给领导们拜年的名义,“其实就是送红包”。

  苏红说,除了帮忙完成审批等请托事项,她还向行贿人提供“业内咨询”的帮助。

  “一家航空公司向我咨询哪些航线飞起来更好,我说了些自己的经验,这家公司先后给了我40多万。”苏红说,她还与机票代理商林某交往更多,对方曾向她提出想获得审批的航空公司信息,以便开展业务。

  经苏红的提前“透风”,让林某避免承包没有利润空间的航线。作为感谢,林某用袋子装现金,以送孩子的小礼物、纪念品等理由交给苏红。

  苏红说,因家中房子太小,想把孩子和老人接到北京,一直想换个大房子,但因钱不够,林某曾提出要送她房子,后在其看好位于太阳宫的一处价值180余万的房产后,林某为其垫付房款。

  据苏红称,作为“借”款抵押,她将房屋的房本送给林某,并给林某打了欠条。

  但林某证言显示,从买房到被调查,苏红一直没有想还钱的意思。因无资质将苏红抵押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房产证后退还苏红。

  “我本身不想参与钱权交易,受贿后于心不安,一直通过工作弥补,也获得单位的认可。”最后陈述阶段,苏红落泪忏悔,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判处。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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