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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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与说明

2016年11月0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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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纠错】

  11月1日D04版《“极草”撤销部分北京门店》(记者:张秀兰)一文,第3栏倒数第1行提及ST春天“在第三季度财报巨亏的同时”,存在笔误,ST春天为收入骤降但并未亏损,因此应改为“第三季度财报巨降的同时”。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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