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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座位起冲突 拼车乘客“拼命”

网约滴滴拼车,一乘客打伤同车人构成故意伤害,被判拘役2个月

2016年11月2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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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拼车时打伤同车乘客的刘某在石景山法院受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拘役2个月。

通讯员 谷菲菲 摄

  清早用“滴滴出行”拼车的刘某,因为座位问题与拼车人张先生起了争执,19岁的刘某将张先生拽下车对其大打出手,昨天下午,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此前,他已赔偿了张先生10万元的医药费。

  小伙对同车乘客施拳脚

  据检方指控,2016年7月8日8点钟左右,刘某通过“滴滴出行”软件约车后,与受害人张先生以拼车模式共同乘坐一辆车,后刘某及其朋友田某因座位问题与张先生发生口角,当车辆行驶至石景山区杨庄中区华信大厦路边时,刘某将张先生拖拽下车并用拳脚对张先生进行殴打,致张先生右下尖牙冠折露髓、右外踝骨折、多发软组织擦挫伤等伤。

  起诉书显示,在张先生报警后,刘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

  检方认为,刘某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伤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下午3点钟,19岁的刘某独自一人站在法庭上,并没有为自己聘请律师出庭辩护。受害人张先生没有出现,张先生的几名亲友到法院旁听了案件审理。据了解,在刑事审理开庭前,刘某已经对张先生民事赔偿10万元,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刘某积极赔偿的行为也已经获得对方谅解。

  “我都认可!”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刘某对法官表示自己没有异议。

  称为让后排乘客挪座位 

  刘某回忆说,事发当天,他与朋友田某一起用滴滴打车拼了一辆车准备出门,车到达以后,他看到车内后座已经坐着一名乘客,于是,体型壮硕的刘某顺势拉开了副驾驶一侧的门坐进了车。

  车后排坐着的就是本案的受害人张先生,据刘某说,张先生当时坐在了后排靠中间的位置,自己朋友田某上车时,示意让张先生往一边移动一下以便田某上车方便。

  但是张先生却纹丝不动,田某上车后,便因此与张先生发生了口角:“一开始就是争执,我还在前面劝他们别吵了……”刘某回忆说,但后来自己的火儿也被拱起来,于是加入“战局”。

  三个人从开始的争执变成了动手,滴滴司机于是将车停在了路边,刘某动身下车将坐在后排的张先生拽下车,一顿拳脚之后离开了现场,据他说,当时连打带踹了张先生的臀部、腿部等位置。

  庭审过程中,当时因为冲动打人的刘某显得很沉默,除了描述事发经过,他基本一言不发,也没有为自己做过多辩解。

  最后陈述阶段,刘某表示已经为当初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并表示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对该案当庭宣判,认为刘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刘某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受害人谅解,可以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刘某拘役2个月。

  新京报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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