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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校园贷,要监管也要引导

2016年12月0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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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一方面应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校园贷,同时鼓励和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基于商业逻辑,开发新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产品。监管和引导双管齐下,才有希望从根本上解决校园贷乱象。

  今年6月,女大学生“裸条”借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通过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且借款周利息高达30%。而现在,有网友透露,“借贷宝的那些裸照贷款的资料泄露了”,从曝光的截图来看,在一个名叫“借贷宝”的文件夹中包含了很多女生的裸照,而且备注了“带联系方式”“漂亮”甚至“肉偿”等赤裸裸的字眼,让人不忍直视,引发舆论大哗。

  “裸贷”照片泄露,暴露了一些不法金融机构借校园贷伸入了象牙塔。痛惜年轻人的消费主义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的道德责备,有一定道理,但靶子不免走歪。

  人们很容易将“裸贷”当作是变质的校园贷,但不论从何种角度看,“裸贷”都是对借款人的要挟犯罪。这种行为,已超越金融法律的底线,如部分周息达离谱的30%左右,已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而且裸体不是法律上的财产,不具有抵押、质押的法律效用,从合同法等角度诠释,裸贷双方法律主体地位不对等,并非是平等主体间的交易,不具备法律效应。在借款人到期无法偿本付息时,“裸贷”机构向借款人的家人、同学和其他熟人发放裸照,曝光艳照、色情报复,甚至接受“肉偿”等,已不是什么道德问题了,而是涉嫌犯罪。

  其实,当前在市面上流行的校园贷,都带有和变相带有高利贷问题。盯上学生群体这类“负翁”的机构,不仅包括网贷平台,还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发放的高利率学生贷,以及各类违规信用卡业务。

  针对扭曲的校园贷,上半年教育部曾联合银监会发出“黄牌”警示,要求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最近银监会联合14部委开始重点整治校园贷市场,对校园贷平台实施分类监管,希望推动校园贷走出野蛮成长,进入规范治理。但从目前校园贷暴露出的问题看,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当然,更值得反思的是,扭曲的校园贷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大学生等群体是正规金融服务未能覆盖的金融压抑群体,二是扭曲的校园贷问题牵涉到社会和市场的交易信任问题,反映出大学生群体未能完全有效享受到政府理应提供的防护型保障等公共服务。

  作为缺乏独立经济来源的大学生群体,对正规金融机构而言是鸡肋。但从金融服务角度看,这是金融服务供需错配的问题,即大学生是缺乏独立支付能力的,但也是具有可预期现金流收入的群体。针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不应该是短期的,而应是3年以上的长期金融服务和产品。

  应利用不断发展的金融科技,可预期和量化大学生的未来收入流,如根据大学生借款人的学习能力等各种可能影响未来其收入流的要素,尝试搭建一个大学生就业收入流的算法和模型,探索大学生金融服务的信任机制,形成一个久期较长的分层金融服务体系。

  针对这一金融产品创新,政府应该积极进行鼓励和引导,可以适当给予财政支持,为这一金融产品顺利运行增加信用。

  政府应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校园贷,同时鼓励和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基于商业逻辑,开发新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产品,替代各种违规校园贷。监管和引导双管齐下,才有希望从根本上解决校园贷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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