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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企产权,提升企业家投资信心

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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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在经济增长乏力背景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保护民企产权,正当其时。努力保护民企产权,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家投资信心,从而实现中国经济早日企稳,避免经济继续滑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4-1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抓紧编纂民法典,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

  在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的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

  在这份《意见》中,民企产权保护成为一个重点。《意见》中多项内容涉及民企产权保护,提出要平等保护产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在民间投资持续下降的背景下,中央强调加强民企产权保护,意义重大。

  今年民间投资出现的断崖式下滑,令海内外中国经济观察者感到担忧。根据国家统计局12月的数据,2016年1—11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3.1%;而2015年1—11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10.2%。也就是说,截至11月份,我国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去年同比降幅高达7.1%。

  民间投资的萎缩,原因复杂。市场准入问题、投资机会缺乏、“融资难”、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等,都是引发民间投资萎缩的因素。而民企产权保护不力,对民间投资增速下滑,也要负一定责任。

  在一些缺乏产权保护的地区,地方政府和官员把民企视为予取予夺的“唐僧肉”,动辄以各种理由对企业罚款、要求各种赞助费,企业迫于压力,只能被动缴纳;在招商阶段,地方政府向民企做各种许诺,一旦招来,就各种“吃拿卡要”,让来投资的民企老板后悔不已;在企业或者企业主遭遇官司时,地方法院有时违法查禁企业财产,把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混淆。

  这些危害民企产权的事件,不时见诸报端,让人叹息。

  在民企投资热情不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向制度改革要增长红利,通过保护民企产权,给民营企业家以稳定的预期,以激发他们的投资热情。

  保护民企产权,对于国企混改和地方政府推行PPP项目也具有重要意义。不少民营企业家都担忧,一旦加入国企混改和PPP项目,可能被“关门打狗”。这种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最典型的就是当年山西煤炭重组、严重侵犯浙江民间资本的事件。

  在经历经济增长严重滑坡之后,而今一些地方试图重新启动经济增长,除了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但在民企产权保护方面,这些地方也应该好好反省。

  有必要强调,企业拥有的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即应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地方政府不能剥夺;要尊重契约原则,不得以领导人更替而违约、毁约,不尊重与民企的契约,新官必须要理旧账。

  民企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也贡献了大多数的就业岗位。在经济增长乏力背景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保护民企产权,正当其时。努力保护民企产权,有助于提升企业家投资信心,从而实现中国经济早日企稳,避免经济继续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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