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信
下一篇

校园欺凌更需要专业化防治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分享:

  ■ 社论

  校园欺凌防治的实效性很大程度上在于其专业化程度,也就是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的有效实现。成立专门机构来处理校园欺凌案件,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在校园欺凌频发的当下,一则则校园欺凌新闻事件伴随网络肆意传播,一次次冲击着社会公众脆弱的神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近日表示,检察机关在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案中,发现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建议推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门化,有必要建专门机构,办理包括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在内的未成年人案件有其特殊规律和要求,明显不同于成年人案件。

  源自最高检的数据表明,今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案件中涉及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多达2337人。相较于数以亿计的中小学在校生,上述数字乍看起来似乎并不起眼。但我们也都明白,这些数字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更多校园欺凌由于被害人隐忍不发而被刻意隐藏着。

  以美国为例,据全美教育统计中心数据,仅在2007年一年间,便有近三分之一的12—18岁在校生报告称其曾经遭遇过校园欺凌;对于某些在校生而言,这些不堪回首的经历甚至每天都在不同时空里上演。而据美国心理学会估测,四至八成未成年人在读期间遭遇过不同形式的校园欺凌。

  尽管在当今时代背景之下校园欺凌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抵制校园欺凌的呼声更是此起彼伏,俨然已形成大众的共同意识。但需要正视的是,诸如此类的运动式或口号式的校园欺凌防治已然实效不彰。故而,基于此而来的共享依赖及社会分工精细化仍有待提升,单打独斗的窘况亟待破局之道。

  心之所系,防之所立。正是因为校园欺凌给未成年在校生及其家庭所带来的种种负面效应,越来越多的法域在面对这一社会现象时皆不约而同地祭起专业化应对的旗帜,以彰显对未成年在校生的特殊保护及对社会正义的维护。校园欺凌表现形式日趋复杂,其防治对策亦应水涨船高,其中首当其冲地需要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的法律条文予以阐释和运用,以明确相关部门的法定职权及义务之所在。

  最高检建议成立专门机构,就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设置专门机构处理校园欺凌,可以更加有效地处理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不过也要看到,这种专门机构成立,也会给司法系统带来些难题。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不错的尝试。

  当然,校园欺凌防治既应有治标的一面,亦应有治本的需要。具体到教育行政与司法实务及社会支持三个相互交织的层面,涵盖了教育行政与实务部门因职权牵动而触发的校园欺凌应急防治,以及相关联社会支持体系的紧急介入,亦会有持之以恒的辅助性和服务性帮扶及保护。这实际上涉及教育行政、学校当局、公检法司、社会服务等校园欺凌防治“利益攸关者”这一复合群体,在校园欺凌防治这一动态过程中,围绕分工,通过专业化机构及人才在其职权或业务范围内着力于专长之上,促发防治流程及体系更加完善,继而提升专业防治的效率。

  简言之,校园欺凌防治的实效性很大程度上在于其专业化程度,也就是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的有效实现。成立专门机构来处理校园欺凌案件,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