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居民王岩(化名)向澎湃新闻反映称,2016年12月23日,他为从企业退休的父亲办理退休手续时,被黑山县人社局以“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为名,强行收取了一笔400元的费用。“不交的话,不能往下办理退休手续。”王岩说,自己的几位长辈在办理退休时,也均被要求交纳了这笔费用。
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在全国很多省份都存在。从各地相关规定来看,所谓“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一般应用于老年文体活动,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对“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等。
此次黑山县“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缴纳事件,焦点不在收多少,而在于该不该征收,征收有没有法律依据。根据2006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也就是说,黑山县人社局征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要有法可依,并且至少要有省级以上部门审批。
而根据辽宁省物价局、锦州市物价局、人社局的说法,黑山县人社局要求退休人员缴纳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并没有获得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立项审批。所以,黑山县人社局向退休人员征收此项费用于法无据,涉嫌乱收费。
于此,黑山县人社局“必须得交,不交不能往下办理退休手续”的强硬态度,不只是威胁,更无异于耍横使混。
□承章(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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