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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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场安全,标语岂能成虚设

2017年02月0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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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近日张家口崇礼接连发生两起滑雪事故引发关注。1月29日、30日,新京报记者先后探访了三个滑雪场后发现,部分滑雪场在医疗、救援及管理方面均存在一定的漏洞,一些游客不戴头盔、雪道逆行等行为也存在安全隐患。

  “请选择适合自己的滑雪道”、“请佩戴头盔及护具”,这些安全标语,都很醒目。但从现实情况看,它们却形同虚设,对个别不自觉者来说,并没有起到行为导向作用。这样的滑雪场乱象,其实也是规则一再被虚置的表现。

  北京市《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明确要求,对雪道进行分级管理,限制初学者进入高级雪道。可据了解,目前并没有滑雪场审核滑雪者的资质,并强制其使用与其能力相符的雪道,上什么雪道,全凭自觉。这种有规定不执行,无疑是个问题。

  正如初学机动车驾驶者,基于其能力不具备,教练不许其上高速开车,滑雪者在其能力与雪道的匹配上,缺乏正确判断,也值得留心。如果有寻求刺激的初学者直奔高级雪道,视安全标语为无物,也就是埋下风险因子。“海恩法则”就是个警醒:每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隐患多了,事故可能就爆发了。

  基于个别滑雪者对于标语已习惯性“耳背”的现实,建议滑雪场们对标语的效力作些补充性延伸:比如区别不同资质的滑雪者,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建立滑雪者资质数据库,帮初学滑雪者选择合适雪道。针对不戴头盔的滑雪者,滑雪场方面更应依据相关行业规范和地方性法规,将滑雪头盔与雪具、雪鞋等必备品一样,纳入通票,而不是还要另外花钱租用;应明确要求,不戴头盔者,不得进入滑雪区域。

  消除滑雪场安全隐患,既要靠温馨中听的标语提醒,更要靠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徒法不足以自行”,就是这道理。这需要将规范落实,付诸常态化的监督与整顿,也体现在安全防范意识的有效提升上,筑起滑雪安全的支点。

  □苏一民(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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