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金融与实业,应从你死我活的负相关,转化为本来应有的正向促进。对险资运用的监管,也应着眼于此。
在证监会、保监会主席双双发声谴责“资本大鳄”后,2月24日傍晚,口头警告变成事实层面的大招。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对前海人寿有关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禁入保险业10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以前海人寿为主营业务崛起的宝能集团要在一段时间内收紧主业,资金链将面临极大挑战;意味着姚振华这位曾经的民间险资大佬,要在很长时间内被迫告别其投资生涯。这类处罚对以企业家为核心的民营企业宝能——哪怕其金融资本规模惊人,震慑力都堪称巨大。
两年前姚振华和王石的缠斗,直到去年年底还胜负未分。从当时的盘面看,王石作为职业经理人,在面对资本进入时应对乏力、棋输多招。而在看似拿下万科后,宝能没有停止举牌优质公司的步伐。在宝能与格力的对峙中,尽管董明珠和姚振华双方看起来实力悬殊,但对于实业的不断鲸吞,使得宝能无法再自辩为单纯的财务投资者。恶意收购的指摘将其推上风口浪尖,杠杆化的资金操作,也使其成为监管的重点关注对象。
宝能只是前两年那一波险资举牌中的典型代表。在过去的数年间,A股掀起了一场金融资本举牌上市公司的风潮,2015年仅A股市场就有9家险企参与31家上市公司举牌,2016年则有7家险资举牌了14家国内外上市公司。
作为财务投资者的举牌,无可厚非。但确实存在少数保险公司频频举牌和开展收购行动,是带有恶意的,蚕食了实业,也误导中小投资者的情况。特别是有少数保险公司快进快出,不断“割韭菜”,这是保险资本触发监管痛点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险资来源一般以保费为主。一旦保险企业在举牌过程中过度使用杠杆,产生的金融风险就不仅仅止于证券市场,更会蔓延到保险甚至银行领域。
因此,对于险资进入资本市场,加强监管是自然而然的倾向,虽然眼下的节点易引来遐想,但这是必然态势。一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二是为了保护优质上市公司免于面对“门口的野蛮人”恐惧。毕竟,那些能通过审核进驻中国资本市场的公司,大部分都是实体经济中的佼佼者。
本来,在实体经济常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下,资本市场应发挥的作用,就是给予他们更多融资选择,解决生产发展需要的资金链难题。机构投资者出于财务投资的目的,亦无可厚非,双方可各取所需。但如果来自金融资本的收购以抽血式套利和炒作为主要目的,以高风险的杠杆作为手段,那必然会对实业经营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对监管来说,如何理顺资本与实业的关系,把资本和实业经常你死我活的负相关,转化为本来应有的正向促进,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至今必须面对的课题。
就眼下看,在鼓励民间投资、开放社会资本参与领域的政策风向下,针对宝能的重罚,有关部门或许可对“量刑”参照标准给予更多说明。震慑那些试图通过金融杠杆来打擦边球套利的“资本大鳄”,也需要在“杀鸡儆猴”和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之间平衡好。
为此,监管部门不妨对这一处罚的标准作出更多的说明,标识清楚包括险资在内的民间资本参与资本市场的红线在哪里,处罚时又遵循什么标准,以透明化规则,对市场重申尊重规则的重要性,也给民间资本留些监管温度和弹性,让金融和实业相互增益而非“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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