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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不足1%,制假售假能停?

2017年02月2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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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家

  不仅99%达到起刑标准的制假售假者未受罚,剩下1%的也大都是缓刑。这样的打假行动,即便投入力量再多,恐怕也难以阻挡制假售假者。

  制假售假受到刑事处罚的比例,不足1%——这个数据来自2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向全社会发布的一封公开信。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共认定和处理制假售假案件线索4495条,案值均高于目前刑法所规定的5万元起刑标准。但截至目前,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

  3·15就要到了,打击假货尤其是网络假货,无疑是公众关注的话题。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买卖的假货产品价值为460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假货买卖发生在网上。但是,互联网本身不产生假货,假货的根源依然在线下,在类似福建莆田“假鞋之都”那样的地方。要从根本上解决假货问题,必须线上线下联动。

  公众对于电商平台的大数据打假充满期待,事实也证明电商平台有这样的能力及时发现和搜集打假线索,可是企业并没有执法权,能做的无非是发现问题、下架商品、向监管部门报告线索,然后等待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打击假货这个利益点上,电商平台的利益和监管部门打击的目标和方向完全一致。问题是,两者如何形成更有效合力。

  案值明明大于5万元的起刑标准,可当电商平台将证据和线索交给执法部门,最终受到刑事处罚的比例却不足1%。并且,就在这1%中,大多数还都是缓刑,这样的打击力度不免让人失望。执法之鞭高高地举起轻轻地落下,这对制假售假者几乎形不成任何有效威慑。

  事实上,为了治理假货,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司法机关,都要付出高昂成本。由于现行相关法律过于温柔,还难以适应打击此类犯罪迅猛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导致执法成本极高、犯罪成本极低,制假售假者难以受到刑事处理——违法犯罪者笑,痛恨假货者急,执法办案者累,消费者哭。

  假货像雾霾一样,从各种各样的小作坊、黑工厂里袭来,让消费者和正规商家蒙受极大损失,刑事打击假货的法治“筛子眼”却粗得不像话,不仅99%达到起刑标准的制假售假者都漏了下去,“不幸”留在筛子面上的也不过是缓刑。这样的打假行动,即便治理声势再大,投入力量再多,科技含量再高,恐怕也无法阻挡在利润面前蠢蠢欲动的制假售假者。

  对比而言,美国的制假售假初犯者将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者将面临20年以上监禁和500万美元的罚款,因假货造成死亡后果的个人将被终身监禁。而对于公司的处罚,罚金更是高达1500万美元。并非说罚得越重越好,而是因任何违法者都会有成本和收益的考量,倘若处罚与获得不成比例,“假鞋之都”之类的地方必然久治难愈,假货的雾霾也自然经久难散。

  假货是消费者的心头之痛,我们期待能在未来寻找到治本之道。针对现行相关法规存在的过时、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的缺陷,改善立法、严格执法并加重刑罚力度,让制售假货者付出应有代价,这是根治制假售假泛滥的急切需要。

  酒驾入刑的成功先例,需要在治理假货上复制,通过打造一个法治的“细眼筛子”,增强刑罚的“不可避免性”,通过结合大数据将打假威力最大发挥,这或许才是消费者3·15的真正心愿。

  □舒圣祥(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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