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要求韶能股份说明姚振华受处罚对宝能系参与韶能股份定增的影响;律师称定增或受影响
新京报讯 (记者陈鹏)保监会对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做出撤销任职资格等处罚后,宝能系的一些投资布局也被波及。2月27日,深交所向韶能股份发出问询函,要求说明姚振华受处罚是否会对宝能系参与韶能股份此前未完成的定增造成影响。
这里提到的定增即2015年12月,韶能股份拟向前海人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定增募资不超32亿。目前该事项已获证监会审核通过,但尚未收到书面核准文件。
受深交所问询函一事影响,韶能股份昨日股价应声下挫,截至收盘跌幅接近2%。
原定增计划下姚振华将成韶能股份实控人
宝能系对韶能股份的收购动作由来已久。早在2015年12月16日,韶能股份便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拟向前海人寿、前海人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钜盛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
按照此前的收购报告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持有韶能股份的比例将超过30%,后者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宝能系的控制人姚振华。
而就在上周五,保监会公布对前海人寿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问题,前海人寿时任董事长姚振华被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这一处罚也引起深交所的注意。在昨日发布的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韶能股份说明前海人寿、姚振华是否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情形。该处条文显示,有一些情形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包括“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为了解姚振华受罚是否会影响韶能股份的定增发行,新京报记者昨日致电韶能股份董事会秘书,但对方表示 “明后天会按照关注函的要求做回复”,拒绝接受采访。
韶能股份能否拿到书面核准是关键
深交所的关注函发布后,宝能系对韶能股份的定增收购能否通过引发热议。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认为,按照保监会此前的公布,前海人寿的违法行为与股权投资有关,此次姚振华受罚可能会对韶能股份的定增造成影响。“有让前海人寿自己撤出来的意思”,李滨称。
值得注意的是,韶能股份此前的定增方案已经进行过一次延期。最早的定增方案在2015年12月15日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韶能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16年5月13日,该定增申请经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未取得书面核准文件。而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韶能股份此前将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延长了12个月,至2017年12月14日。
华融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分析认为,“在这个背景下(姚振华、前海人寿被罚),应该不会继续定增了。而一旦定增失败,至少在股价层面会产生很大的利空。”不过,他表示最终还要看韶能股份能不能拿到书面核准。
■ 相关新闻
前海人寿“三连举”成韶能第一大股东
前海人寿此次受罚与其在资本市场违规投资是分不开的。
按照保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前海人寿存在多项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其中包括: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只非蓝筹股。
而在韶能股份的投资中,前海人寿也颇为疯狂,在参与韶能股份定增之前,前海人寿已于2015年两月内三度举牌韶能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7月,前海人寿通过二级市场买入韶能股份5405万股,占韶能股份总股本的5%,首次达到举牌线。
而此后的8月8日,前海人寿二度举牌,于8月3日至8月7日再度买入韶能5404万股,股份比例升至10%。
距此不到一周,韶能股份再次发布公告,前海人寿在8月12日至8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份,再度举牌韶能股份,持股比例升至15%。
至此,前海人寿的持股比例也超过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14.43%,成为韶能股份第一大股东。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