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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定音住宅产权续期,暖心

2017年03月1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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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两会

  总理对房屋产权续期的回应无疑熨帖人心,也抚平了许多人的焦虑,给他们吃下了定心丸。

  3月1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针对“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的提问,回应称“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问题,国务院已经抓紧研究提出议案。可续期,不需申请,无前置条件,不影响交易”。

  总理的回应无疑熨帖人心,也抚平了许多人的焦虑,给他们吃下了定心丸。

  自去年4月“温州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花1/3房价续地”的消息曝出后,房屋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的问题,就备受关注:产权到期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吗?到底是免费续期,还是有偿接续?……这些问题没答案,许多人心中难安。毕竟对许多家庭而言,房子是其最大宗的不动产,直接影响民众幸福感与社会稳定。

  针对民众疑虑,有关部门曾几度释放出利好信号:去年11月底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就提出了“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去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时就表示,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其善意不言而喻,但也只是特事特办,且只针对温州,尚未延伸到对住宅产权续期的普适性制度设计上。

  这次全国“两会”上,针对该问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再度表示,将出台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稳定预期。

  而今,李克强总理说的“国务院正抓紧研究提出议案”,还有“无前置条件,不影响交易”,是“更进一步”的利好消息。这回应了民众关切——要知道,眼下部分地方房屋产权到期的情形渐多,若到期后只有房屋使用权而无“土地使用权”,交易很难正常完成,“不影响交易”则能打消这份顾虑。

  而国务院正抓紧研究,意味着顶层设计的确立即将来临,跟《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对接的房屋产权续期制度问世,就在眼前,而不只是依靠临时的“上级批示”。

  攸关民生的政策,就该多些善意,多给民众稳定的预期。而总理对房屋产权续期的“一锤定音”,传导到舆论层面必然是比黄金还可贵的信心与期许。

  □仲鸣(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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