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
这次嘉兴“关系户事件”明显是个别公务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并不正常的利益。哪怕是“未遂”,也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全面调查。
浙江嘉兴一处尚未开盘的高级楼盘的“关系户汇总表”,近日在网上曝光。表中的“关系户”很多是当地的官员以及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其中不乏“经开规划局局长”、“经开区副主任”、“塘汇街道主任”,也有“经开发展局某局长打招呼”等记录。
目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经有了初步调查结果,基本确认了信息的真实性,涉及公职人员172人,但是强调:“预约登记过程中,房产公司未收取费用,未办理订房手续,体现的仅为意向预约”。而楼房的香港开发商也出来辩解,是“擅自提取了总表里的部分客户资料”,“以自己的理解,做出不符实际的描述”。
首先,这起廉洁自律的事件,涉及嘉兴经开区多名公职人员,单由经开区调查,可能显得并不服众。所幸,3月24日,嘉兴市委宣传部向新京报回应称,已成立包括纪检、建设及组织部门在内的联合调查组,确认了这一事件中的172名公职人员名单的真实性。
其次,官员“打招呼”为亲友预订房子,是一种“权力打折”或者“以权谋房”。
目前,经开区认定只是预订,并没有实际交付款项、办理手续。但是,在目前房产热潮中,紧邻上海的嘉兴市的房价也在飙升,很多楼盘会出现“日光盘”。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权力获得提前签约资格,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经济利益,转手倒卖楼花获得巨额收益的事并不在少数,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利润,“关系户”还会去打这个招呼吗?“打招呼”,无非在用手里权力与开发商做利益交换。
要明白,如果真是利用权力低价买房,已经涉嫌受贿犯罪。2007年,最高法、最高检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之前,上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就栽在这个上面,其“低于市场价购房”的差额部分,共超过300万元,被计入了受贿金额里。
至于,这次嘉兴“关系户事件”因为被舆论及时的披露,可能的不正当交易被迫中断,未必会构成受贿犯罪问题,但是,明显是个别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友谋取并不正常的利益。哪怕是“未遂”,也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全面调查。
中央三令五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嘉兴一个未开盘的楼盘项目里,居然有172名公职人员参与,密密匝匝地写下各种“局长”、“主任”,究竟谁在挑战中央的房产调控决心,还在兴风作浪?
这种明目张胆、证据线索明确的涉嫌“以权炒房”事件,应得到全面的调查,其中可能涉及的腐败问题也必须受到追究。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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