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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4.99亿:对“发审腐败”零容忍是对股民负责

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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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资本市场监管者寻租,也是对“水源”的污染,对这类腐败,就该不吝祭出重罚的震慑手段。

  据证监会消息,前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曾任发审委委员的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通过亲属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份,获利2.48亿元。证监会为此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同时对他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罚没4.99亿元!这记“顶格处罚”,在网上引发激烈反响。在前不久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喊话”交易所强调监管任务,强调“交易所市场是大家吃饭的锅,锅坏了,大家都吃不饱,也吃不好”的背景下,这笔重罚的警示意义不言而喻。

  身为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冯小树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关于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不准直接或以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的禁令。更何况,他此前对部分企业上市掌握一票生杀大权,其突击入股的企业得以上市,会不会有其暗箱操作的成分,值得追问。若有,那就是以权谋私的金融腐败,对其不仅要按《证券法》第199条规定予以“没一罚一”,或许还要以受贿追究其法律责任。

  冯小树的违规做法,是发审委工作人员知法犯法的典型案例,也难免引发公众对“发审腐败”问题的关注。

  事实上,在证监会的行政审核体系中,权力集中在发行监管部的IPO审核与再融资审核,及上市部的重大重组配套融资审核三个环节的发行审核部门,可谓手握重权。之前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的被查,曾经的“发审皇帝”姚刚的落马,证监会原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量的接受调查,则彰显了权力约束机制的不匹配。

  冯小树被重罚,无疑是对此类腐败零容忍的展示:近年来,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高压执法态势,前不久对单个自然人鲜言开出罚没金额最大(34.7亿元)的罚单,就体现了依法从严治市的决心。此次对监管人员再度开出大罚单,严格姿态一以贯之。毕竟,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管者执法违法,也是对水源的污染,不可不从严治理。

  据了解,此案是中央巡视组向证监会移交的相关线索。这无异于某种提醒:A股市场当完善对监管人员的监管,及发现监管人员违法违规线索的常态化机制。这既要敞开民众举报渠道,也要对监管人员做出向单位、组织报告自己的家庭亲属关系网、社会关系网的要求,监管部门需对监管人员潜在关联市场主体的证券交易行为强化日常监管。

  更关键的“防腐”举措,则在于限权。2015年11月,证监会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自削”发审权力空间,采取了研究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等措施。

  但重中之重,还是如意见所言,加快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毕竟它能指向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顺。推行了注册制,证监会方可跳出利益羁绊,一心一意抓监管,包括对交易所股票发审人员。

  有投资者以为,推注册制就是敞开发行,所以还得实行核准制,但在市场基本按注册制节奏扩容的不足已彰显的背景下,以初期适度把握发行节奏为前提,推进新股发行审核制度改革不可或缺,也是防止一线审核人员恋权寻租的应有之方。

  □熊牛散(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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