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据济南时报报道,25日,《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出台,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主城区内除了商业区地段,全部禁设广告牌;机场禁设商业广告牌,只能设以城市宣传为主的广告牌;火车站、汽车站等禁止设置广告牌……
在这个眼球经济时代,走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花花绿绿的广告牌让人眼花缭乱。过多的广告牌不仅影响了城市美观,有的甚至还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及居民生活。
对泛滥成灾的广告予以规制,这是城市治理亟待应对的问题。如今,济南“规划”出“重拳”治理城市广告,减少商业广告投放,在公共场合增加公益广告,这种做法值得肯定。
不过,“重拳”治理户外广告也不能用力过猛。比如“规划”中提出,车辆(含公交车)、交通护栏、路灯杆、售卖亭、垃圾桶、围墙等全都将禁设广告;对于门头房,招牌只能挂一层门楣等。这些做法是否稍显过严?招租广告位是有些经营者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禁止其设广告,无疑将增加其经营成本。此外,对于并不是关乎城市“门面”问题的场所,是否可以采取“禁改限”等折中办法?这些都值得商榷。
总之,城市管理者既要严格限制商业广告的“野蛮生长”,又要能给予城市商业广告应有的生存权利,不可过于钳制市场,还市场以充分的活力与生存空间。这些都需要进行妥善规划,寻求各方的最大公约数。
□戴先任(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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