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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能在校园暴力中“助纣为虐”

2017年05月0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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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济南这所中学试图将校园暴力“捂起来”的做法,不但没捂住,还硬生生制造了一出更大的“丑事”,甚至是“助纣为虐”。

  据报道,济南某中学高三女生小薇被同班男生殴打至休克,小薇向学校反映后,竟被告知不许将此校园暴力一事告诉家长,否则记处分。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随后,济南市教育局表示,该事件属实,对该校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追责。

  遭遇校园暴力,竟被学校告知不得告诉家长,否则记处分,可谓荒唐至极。按理说,学校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要为学生的成长安全负责,学生在学校有任何意外状况,都会第一时间联系告知家长,但是,这所中学为什么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说白了,私心作祟而已。估摸着,这所中学是怕家长知道后,不依不饶,自己既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能被上级主管部门追责处分。于是,干脆利用手中权力,对学生进行恐吓,试图将此校园暴力事件“捂起来”。

  可惜的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丑事”不但没捂住,还硬生生制造了一出更大的“丑事”。甚至,济南这所中学的做法,客观上还会形成一个“助纣为虐”的导向,让施暴者越发有恃无恐。

  某种意义上,学校试图将校园暴力“捂起来”的做法,其实映衬了一个现实,即,在很多人的眼里,校园暴力只是“不懂事的孩子瞎胡闹”,没什么大不了的,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给学校惹麻烦最好。

  正是在这种错误认识的支撑下,这些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呈现出频发的态势。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极其恶劣的校园暴力事件,闯入公众的视线。并且引发了国务院、教育部等部门的特别关注。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理应作为“抵抗”校园暴力的“第一线”,在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公平公正地对施暴者给予处罚,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而济南这所中学“助纣为虐”的做法,再次提醒我们,主管部门、学校、家庭等相关方必须组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在打击校园暴力事件中,一个也不能少。当然,更不能拖后腿。

  济南这所中学被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追责的处罚也算是“罪有应得”,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任何暴力都应该从学校走开,学校更不能在校园暴力中“助纣为虐”。

  □曹旭刚(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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