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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股论市
已获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批文的今创集团3日由于遭人公开实名举报,IPO前景一度扑朔迷离。举报事由包括财务造假、公司行贿等多项。但今创并未被击倒,对举报内容予以反驳后,7日照常宣布9日进行首发路演。那么,为广大一级市场投资者福祉而言,今创首发是否应该如一些人建议的被证监会紧急叫停呢?
倘若从“宁可错杀一百,也不错放一个”的角度出发,似乎应该叫停今创IPO。但本人认为,这个问题并不那么严重,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并辅之以必要的法律保障,就既能大体实现投资者权益的保障,也不至于让上市公司合法募集资金的权利过分受到外部因素的掣肘。
本人无法代替监管或司法部门来认定举报今创风波中的是非。但尽管举报者高调地打出了“股民的名义”,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必然代表股民和正义。一家公司被举报,可能是做坏事被抓住了,也可能是被竞争对手打击,甚至是被人诬陷。就一般制度设计而言,倘若一有路人甲发难,就能制止箭在弦上的新股发行,会给不法分子借此敲诈公司提供空间。故对举报的反应不是越激烈越好。
证监会在首发审查过程中,可以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察,鉴于我国IPO过会率不高,故对违法犯罪线索尤其应该调查落实。不过今创这样已经过会的公司一般业已经历了较严格和全面的审核,信息披露亦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这次被举报的内容并非在审核时完全未曾涉及。故此风险可以交给市场判断,也符合首发注册制改革前景下更强的投资者风险自负精神。
让投资者自行判断、自负风险,并不意味着把重任抛给缺乏知识的散户。在这个关头,申购量更大、实质决定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等询价对象应该更着急,也应该担负起责任。在一个较为有效的市场机制下,即便监管部门按兵不动,举报事件对发行人的冲击也不会无足轻重,而是能引发市场主体博弈。由于公开举报发生在初步询价日之前,具有专业能力的网下投资者们应评估申购风险、要求发行人做出更多说明,如不能打消疑虑,就应该在询价配售中降低申购价格甚至实施抵制。
换言之,继续允许被举报的公司发行,不等于放纵欺诈违法。一方面,这应当是一个倒逼发行人披露更多信息予以澄清解释的过程,发行人的应对要受到市场评估,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个案中的潜在风险也有利于让一级市场投资者反思旧观念。
另一方面,即便投资者执着于“买新股必赚”,发行人带病IPO成功,也不能就此逃避法律责任。甚至为加大保障,有关方面还可以对今创此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暂时予以监管。直接由证监会冻结可能缺乏法律依据,但交易所、保荐商等不妨和发行人进行沟通,由发行人或控制股东主动承诺暂时将募集资金交付指定银行保管,以应对最坏的情形,即被认定欺诈发行而退款赔钱。发行人也可借此安排取信于人,争取较好的发行条件。此外,既然举报闹这么大,监管部门应尽早给一个调查结论,让投资者安心。
□缪因知(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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