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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
或许,消费者更期待共享单车能做到押金“共享”,打破各个共享平台“接口”封锁,客户认准一家单车充值押金后,所有共享单车均可享受红利。
此前共享单车暴露的押金问题终于有了规范。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自共享单车问世以来,押金问题一直广为诟病。以广州四品牌为例,摩拜、ofo、小鸣、优拜单车的押金分别为299元、99元、199元、298元。其中,摩拜去年12月活跃用户量已达313.5万人,每月活跃用户押金总额超过9亿元。大量活跃用户带来了数以亿计的庞大押金总额。
然而,押金注入容易退出难,注入时立马到账,而退出时均不能实时到账,提交退款申请后要等待1到7个工作日才能成功退款。且在押金申请退还期间,不能使用该公司共享单车。
押金要有一个缓冲期才能退还,这里藏着猫腻,除了设置押金退还障碍以锁定客户外,在一充一退的时间差里,单车平台是否会用这笔庞大资金做什么?
平心而论,作为共享单车租赁服务的经营者,企业向客户收取一定押金,是一种合理诉求。从法律意义上讲,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抵押物,如果造成损害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如此而言,押金实质上是一种“降低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的担保物权,只要不超出限度,具有存在合理性。
且共享单车的押金,与饱受诟病的几乎没有什么成本的公交卡押金,显然不可混为一谈。目前,摩拜生产一辆单车的成本2300元,ofo单车轻便,成本在200-300元,其他品牌的共享单车普遍在千元以内。另外共享单车平台还需要人力维护,这方面的开支也并非小数。在上述成本下,如果不允许通过收取“押金”来约束控制风险,那么共享单车势必将会面临难以承受的资金损耗。
这其中也隐含着投资者保护与企业自身发展资金流转需求的矛盾。风投要求在短时间内有回报,企业又要有大量流动性资金运转,押金“来钱快”,无形中充当了调节矛盾的润滑剂。可在“押金”的变相融资作用下,企业似乎放松了对车辆的经营,不仅出现乱停乱放,一些共享单车成了“僵尸”,企业也不太痛惜。或许因其损耗远低于押金带来的融资效益,押金在客观上成了一种盈利模式,致使共享单车走偏了路。
有鉴于此,此次《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而消费者更期待共享单车押金能够即用即退,或押金“共享”,即打破各个共享平台“接口”封锁,做到互联互通,客户认准一家单车充值押金后,所有共享单车可共享押金带来的红利,使用费按各个单车使用的频率分红,从共享单车整体发展来说,有利于提高单车使用频率,这样共享单车收取押金才有底气。
同时,押金最好交由第三方机构(比如共享单车发展基金)保管,企业不能动用这笔款项,需接受行业、政府、全社会的管理。在延缓退还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由第三方机构合理分配给各个单车平台,不让哪一家吃“独食”,这样就能制约企业对押金“垂涎三尺”。
再者,共享单车平台要加强共享单车经营和服务,莫要打着共享的幌子,行融资之实。企业以押金形式融资,是一条不归路。巨大的投放总量催生了亿元量级规模的“押金资金池”,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挪用押金用于投资失败等,会给押金安全造成巨大风险,导致不能退还的问题,从而失去信誉,最终是共享单车自掘坟墓。
□蔡恩泽(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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