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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人士无法入户,违背公平正义

2017年07月02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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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地方政府为残障人士入户单独设限,并不符合国家对残障人士保护的宗旨和相关法律法规,明显涉嫌歧视。

  据新京报报道,盲人肖光庭在深圳生活近20年,却始终是个“外地客”。他想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落户深圳,积分也超过了入户要求,但因是盲人,体检不合格,无法入户深圳。

  以“入户”为分水岭,肖光庭的人生大致可以分成两段:2012年9月底积满100分之前,他满怀希望准备各项条件,考证、缴纳社保等,之后几年,则是为了争取入户权益而努力。几年来,他以及与他有着相同遭遇的残障人士一直在表达诉求,向媒体、人大代表求助,2015年底,他还将深圳市人社局、卫计委告上法庭,然而仍无结果。

  据称,肖光庭被拒的依据,是《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中规定的视力标准;此外,据2013年颁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身体健康也是入户五个基本条件之一。

  问题是,地方政府为残障人士入户单独设限,并不符合国家对残障人士保护的宗旨和相关法律法规,明显涉嫌歧视。

  根据2008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其关于“平权”的表述,现实指向已经十分明确,“落户”这项权利自然也应该包括其中。

  近20年来,盲人肖光庭凭借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自强自立,不仅养活了自己和家庭,客观上也为深圳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政府、社会均应给予鼓励、关怀,而不能仅以一纸文件就将其拒之门外。本来,积分入户政策已经是一道不低的门槛了,在此之上再设置“身体健康”的门槛,也很容易让人理解为有意排斥残障人士。

  这样一件原本顺理成章的事情,居然折腾了近5年,其间还经历了媒体质疑、人大建议、司法介入等诸多波折,委实让人难以理解。一项旨在释放善意、凝聚力量、体现共识的入户政策,何以变成了一道坚硬的难以逾越的高墙?无独有偶,今年被深圳团市委、青联评选为2017年“深圳好青年”的盲人刘天华,也同样积分达标却无法入户。

  据《南方日报》报道,去年3月2日,时任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曾就此表态,将研究深圳积分入户条例,“想办法把条例修订得更准确一些。”然而,一年多时间过去了,阻挡残障人士入户的高墙仍未拆除,不知道,辛辛苦苦积够分数的“肖光庭们”还要等多久。

  而现实是,在深圳打拼20年的肖光庭困于不能享受深圳的公共服务,每次办理户籍相关的业务都必须回老家……特别是,心头的困惑更是无法排解,一个开放的、充满活力的深圳,怎么就容不下一个个同样心中有阳光的“肖光庭们”?

  深圳应该尽快修改其积分落户制度,取消残障人士的入户限制,保障其公民权利。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过程中,残障人士也应和正常人一样,平等享受各项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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