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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业应正确预缴增值税

2017年07月04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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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市副中心确定在通州区后,大量建筑企业涌向通州区承建工程,这些企业要注意哪些税收问题?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举办的税企面对面座谈会中,中建一局、北京城建、住总集团、北京建工和市政路桥集团五家大型建安企业有关负责人纷纷表示,跨区域承建工程的税款缴纳问题一直让他们感到很困惑。通州区国税局局长张贻民表示,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大量工程需要建设,自然会吸引大量建筑企业涌向通州区。除了关注经营层面的新问题外,建筑企业要注意防范税务风险。

  从今年本市重点工程的计划安排表中可以看到,2017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将进入加速建设期,交通、教育、生态、水务、文化等多个领域都将启动新的建设项目。除此之外,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水系工程、北京五中通州校区等11个项目也将继续加大投资力度。

  通州区地税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宋雪说,中建一局等五家建安企业注册地不在通州,也没有在通州建立分公司。如果建筑企业未在地税局办理跨区税源登记,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很难对其实施税收监控。通州区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周凤侠表示,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同时,企业应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避免造成企业滞纳申报。

  在当天的税企面对面座谈会上,大型建安企业如何计算就地预缴税款的金额,成为大家关心的重点。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财务负责人钟晓勇就提出,他们在通州区有工程项目,其中一部分劳务外包给注册地在顺义的小型建筑企业,这家企业没有在项目发生地预缴税款而是在注册地做了纳税申报,这一部分分包款能否在通州预缴增值税前扣除?对此,周凤侠解释,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也就是说,顺义这家建筑企业本应该就地预缴税款,尽管其未在项目发生地预缴税款,作为住总集团,仍能将这一部分分包款在增值税预缴前扣除。

  北京市国税局已经在去年明确发文规定:北京市纳税人在全市范围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同时规定,北京市以外的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提供建筑服务应当预缴的增值税税款,统一由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负责征收入库。

  (郑云鹤 聂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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