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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上“笑气”之“毒”蔓延的制度空白

2017年07月0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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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嘀咕

  作为新型有害物品,“笑气”面临事前监管和事后治疗的双重空白,我们需要尽快填补诸多制度和技术上的空白,来堵住“笑气”蔓延之源。

  近日,一封题为《最终我坐着轮椅被推出首都国际机场》的公开信,披露了较为罕见的一种物质使用障碍:吸食“笑气”。

  作者韩梦溪(化名)及她的同伴,在美国留学期间,因为长期吸入“笑气”(一氧化二氮)而致伤致残。日前,韩梦溪及其同伴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讲述了他们无法自拔的“打气”生活。目前,这种“打气”亚文化,已经流入国内。

  经医院诊断,25岁的韩梦溪不仅有高血压和心肌问题,她的运动神经也受到极大损伤,脚部的肌力几乎是0级。她的同伴,18岁的刘胜宇更为严重,因为大量、持续地吸入笑气而致终生残疾。

  我国对“笑气”认知和研究不足

  在全世界精神医学界奉为圭臬的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中,吸入一氧化二氮成瘾被列入“物质相关与成瘾障碍”大类中“其他(或未知)物质相关障碍”范畴。这是一种相对罕见的吸入剂类成瘾物质。

  根据美国药物滥用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显示,吸入剂是美国青少年最常使用的成瘾物质之一,8年级学生中有17.1%、10年级学生中有13.1%、12年级学生中有11.4%的学生,至少有一次吸入剂滥用。“笑气”是其中相对常见的一种,只是相对其他物质的成瘾率比较罕见。其他被统计使用的吸入剂还包括挥发溶剂(如甲苯或汽油)、亚硝酸盐(如亚硝酸异丁酯)和气雾剂。

  包括“笑气”在内的吸入剂成瘾障碍,在中国社会是不为人们所熟知的一类物质滥用。而且许多可能导致吸入剂成瘾的物质是无法被禁止或管制的,像挥发类溶剂,广泛分布于胶水、燃料、油漆,青少年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

  相对美国社会来说,中国青少年滥用吸入剂的情况较为少见,这可能与两国不同的青少年亚文化差异有关;也或者中国社会许多地方根本就没有形成相关概念,对于吸入剂滥用致障碍或者中毒的事例单独个案处理,并未进行归类统计或研究,缺乏可资比较的数据。

  滥用“笑气”成瘾是一种精神障碍

  像韩梦溪与她的同伴这样迷恋使用“笑气”成瘾致残,应该是首先因为滥用成瘾而致难以控制的精神障碍,并最终导致中毒所致。

  近年来,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特别是青少年,受裹挟而陷入滥用“笑气”成瘾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甚至国内许多城市的医疗机构也接诊过类似的案例,像浙江宁波高中生中滥用“笑气”的现象就露出了端倪。

  这些年轻人滥用吸入剂成瘾与滥用其他物质成瘾的心理机制大同小异,其往往会经历一个从猎奇,到模仿、从众,最终陷入成瘾而难以自拔,再继续一步一步地中毒并致伤致残。

  青少年如果缺乏成年人的有效陪护,就很容易因为猎奇去尝试许多高风险的活动或生活方式;如果有人示范,他们就更容易涉足其间;如果一旦陷入滥用“笑气”的亚文化圈,从众的压力就会促使他们更快地竞相滥用。

  警惕年轻群体亚文化中的有害成分

  相对于其他的成瘾物质,如致幻剂、兴奋剂一类的毒品或违禁药物购买或使用就涉嫌违法,购买、使用吸入剂却并不违法,因此在年轻群体中就更容易成为亚文化圈的时尚。

  这同时也给中国留学生的父母,甚至孩子在国内的一些家长以警醒:缺乏陪护的孩子,都很容易使孩子因为猎奇、模仿以及从众而陷入种种高风险甚至危险的活动或生活方式中。吸食“笑气”,不过是其中一种。

  而尤其需要警醒的是,目前这种气体不属于法定的新型毒品,无论在制度还是在市场上,都处于没有管控的状态;且在医疗方面,中外的医生都没有找到精准的治疗对策。可以说,作为新型有害物品,“笑气”面临事前监管和事后治疗的双重空白。

  对于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父母能有效陪护,才是给孩子最好的成长礼物;而对于一些成年人,指望其自律也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尽快填补诸多制度和技术上的空白,来堵住“笑气”蔓延之源。

  □唐映红(心理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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