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互联网法院的想象空间,不止于利用互联网庭审,更在于对诉讼制度的改造。
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终于正式揭牌成立。之前关于“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的种种猜测,终于尘埃落定。很多人发现,这真是一家“网上的法院”,从当事人起诉到最后宣判,全部通过网络在线进行,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诉讼。
互联网法院能够给大家带来怎样的法律服务?为什么要在线下的实体法院以外,还要设立互联网法院?事实上,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提上日程之初,这类疑问就不少:互联网法院到底是管网络的法院,还是在网络上开法院?为什么要单独开一个互联网法院,普通法院就不能审互联网案件吗?
说到底,还是互联网时代呼唤互联网法院。当下移动互联网已深刻地嵌入我们的生活,“虚拟世界”就是我们现实生活及诉讼中“法律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生活中购物、转账、缴水电费,何时何地做了什么,很多通过电子数据沉淀下来,甚至成为了“第二现实”。
这样一来,就在讲究现场出庭、纸质书证的传统法庭上,形成一个“次元壁”——那些最真实记录交易的原始电子数据,不能被法庭直接采用,而是由法官、律师辛辛苦苦地把这些电子数据转成纸质文书,严重浪费社会资源。比如,淘宝有没有下单、微信上有没有转账,完全可以用从后台提取数据的方式来证实,而不必由原告、被告通过“截屏—打印纸质证据”的方式来举证、质证,后者本质就是种“冗余”,也是法官的重负。
能不能对于海量的涉及互联网的诉讼,实施“网上案件,网上审”?考虑到杭州发达的互联网产业,之前浙江高院已经在杭州多个法院试点“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要“让诉讼像网购一样便利”。当时,“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就实现了与淘宝天猫、蚂蚁金服、赶集网等电商平台的对接,相关涉诉的订单全部从云端直接读取。今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的使命巨大,它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审理互联网案件的职责,而是为中国很多地区探索信息化时代法治正义的实现方式:怎么让古老的审判正义与信息、人工智能时代无缝对接,怎么破除当下司法实践中实操成本较高的难题?
现在,打开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官网,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就是,“5分钟提交诉状,全程网上操作,打官司不再繁琐”。你只要注册并实名认证后,就可以按格式填写起诉状,而且“经用户授权后,系统调取涉案的电子商务、交易、物流、小额贷款、知识产权等信息”。据报道,杭州互联网法院于今年5月1日试点起至8月15日,共立案2605件,审结1444件,平均开庭时间25分钟。这速度也很“互联网+”。
互联网法院的想象空间,绝不止于利用互联网庭审,而将是对于诉讼制度的改造:24小时立案、审判、执行,将全面降低正义实现的成本;同时,人工智能的应用、后台数据的调取,会让很多法官从大量机械、繁琐劳动中解放出来,将精力投入到对于正义的权衡中。而这,无疑是对传统审判方式的一次互联网化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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