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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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压倒性胜利

2017年10月2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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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随着反腐制度的渐次完善,那种“宽松软”的局面会一去不复返。

  关注党的十九大系列评论之五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目前,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反腐,其关于反腐的新论断、新提法引起广泛关注。

  而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十九大新闻中心首场记者招待会上,中纪委、中组部也延续了十九大报告在反腐问题上的基调,提出“不惜得罪千百人,决不辜负十三亿”“我们现在是(反腐败斗争)形成了压倒性的态势,我们还要夺取压倒性的胜利”。

  过去5年,中国的反腐力度之大,落马官员级别之高、数量之多,确实是前所未有。如果要说这5年哪些历史性成就让公众感触尤深,那其中必然有一项是“反腐”。

  “十八大以来,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处分基层党员干部27.8万人。追回外逃人员3453名,‘百名红通人员’48人落网。”这些数字,都见证了反腐的力度、广度、深度。

  反腐关乎国运,也关乎民生,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所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而建立反腐长效机制,关键在权力监督制度和约束机制创新。

  过去几年,反腐能形成压倒性态势,离不开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坚持不懈的制度创新。从“八项规定”到建立统一的纪检监察举报平台,从区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到中央机关和各省巡视全覆盖,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些制度上的“历史性变革”让反腐的笼子越扎越牢。

  反腐败永远在路上,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而必须有坚如磐石的决心,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让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四梁八柱”更加牢固。

  眼下很多制度性的大动作、大举措,正从容落地。比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北京、浙江、山西三地探索的监察委员会试点为在全国推广监察委员会制度奠定了基础,未来,随着《国家监察法》的制定颁布,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将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又比如过去纪检监察实践中常用的“两规”手段(即在规定时间、地点交代问题),将被“留置”程序所取代。这都标志着国家监察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

  这些大动作、大举措,无不是在践行新时代的使命。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杨晓渡在答记者问时坦言,我们管党治党,确实曾经出现过一段“宽松软”的时期,让孙政才、苏荣、王珉、周本顺这样的腐败分子,这样伪装的“两面人”有了可乘之机,能够得逞于一时。而随着这些反腐制度的渐次完善,这种“宽松软”的局面也会一去不复返。

  新时代,新使命。在坚如磐石的反腐决心与努力下,“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前景可期,“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目标也终可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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