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十九大报告有关农村的表述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非常细腻,更加明确了未来农村工作的总方针。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十九大报告有关农村问题的阐述既总结了过去5年的实践经验,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政策,比如,“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有利于以后农村工作的开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五个方面的要求很有长远意义。
本次报告关于农村问题,还有不少亮点值得细说:
第一是明确提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现代农业要发展必须走大农业之路,但我国客观上有很多小农。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要探索这两方面结合的方式。目前我国已经有了相关的探索,总结了一些经验。在目前的过渡期内,就要按照这个结合的要求去做。在较长的时期内,我们还要培养大的、专业农户。
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到的“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结合”。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有前瞻性的表述。
第二是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此前,农村承包地的承包期限虽然已经由重要红头文件给出了“长久不变”的说法,但究竟有多长,一直没有正式的说法。这次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某种程度上,这是给了广大农民一颗定心丸。
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一个关于土地利用的基础性问题,不仅事关土地利用效率,更影响国民基本行为,并且具有定海神针般的稳定作用。这是首次明确指出延长的具体期限。明确比不明确要好,这是学界的共识,也是普通民众的共识。
第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从法律概念上讲,自治已经包括了法治。为什么报告要这么提呢?可以说这也是报告让人感觉极其细微之处。报告其实是考虑到,在实际工作的时候如何避免出现偏差。过去,许多人会将农村自治狭义地理解成村民投票选举村委会干部,农村治理干部说了算。但下位法要遵守上位法,村规民约不能与国家法律有冲突。自治包含法治,农村治理也要依循法律,而不是干部说了算。
不仅如此,报告中还提到要讲德治,有些农村事务,不一定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不一定通过开会来解决。通过道德风尚的树立,通过行为自律机制的建立,让治理社会的成本降到最低。
报告中讲到的这几个问题,都是从中国现实出发所作出的具有积极意义的安排。十九大报告有关农村的表述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非常细腻,更加明确了未来农村工作的总方针。未来,中国乡村必定会更加美丽和宜居,留得住绿水青山,记得住乡愁。
□党国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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