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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涉酒驾肇事逃逸,“现场发布”不包庇

2017年11月0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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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涉及内部人违法违纪的问题,公众、媒体希望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官方明确的回应。

  据媒体报道,4日下午,四川省内江市发生一起交通事件,肇事者从现场逃逸。在场公众从肇事者的车中搜出了一件警服、一瓶五粮液,随后报警。东兴区公安局长刘泽华带警务人员来到肇事现场。

  网友视频显示,刘泽华在现场对公众表态,“今天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定全面纠治,肇事人陈健,确是我们交警支队的民警,不管是交警支队还是其他部门的民警,公安民警违法犯罪,都会和普通老百姓一样,没有任何特权,请大家放心。”

  公安局长现场发布“警情”,交代得清清楚楚,没有任何保密和含糊。

  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这是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官方发布更应注意信息的时效,否则容易引发“捂盖子”的质疑,甚至流言满天飞。特别是涉及内部人违法违纪的问题,公众、媒体希望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官方明确的回应。

  内江市这起交通肇事案,后据东兴区公安的警情通报,肇事民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而这个警情也是事发当日发布。区公安局长现场表态,以及随后公安部门的正式通报,肇事民警不存在任何设法“通融”的余地,即便有人想偏袒包庇,也来不及了。

  反观一些地方和部门,信息公开总是跑在“传说”之后,然后回过头来指责公众、网友造谣传谣。希望这次“现场发布”模式,能够成为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内部丑闻”过程中信息透明的范本。

  值得一提的是,市交警支队民警属于市直机关人员,区公安局领导无需与上面打招呼,现场发布相关信息,并作出民警犯法与民同罪的承诺,这也是法治精神的一个具体体现。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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