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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责:让“点名”成为常态

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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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环保问责正在打破地方官场的好人主义,敢于硬碰硬,敢于动真格。

  11月16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安排,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通过各自政府网站,同步公开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相关问责情况。经统计,8省(区)此次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正厅级干部24人),处级干部504人(正处级干部248人)。

  8省(区)1140人被问责,从人数上看并不多,不过涉及高级别官员之多,却是此前罕见的。在之前,许多地方在环保督察之后,问责的大多是企业人员和基层官员,许多地方主政官员,不仅不会被问责,反而成为问责他人的主体。而现在,大批厅级干部、处级干部被纳为问责对象,意味着环保问责正在转变为着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

  环保问责从向基层官员问责变为向高级别官员问责,此前早有端倪。2015年,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划出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今年7月,在祁连山环境破坏事件中,包括甘肃副省长等多名高官被问责。9月,环保部公布“量化问责”制度,明确提出治污不达标最高可问责地市级市委书记。通过问责官员,倒逼环境治理,这样治污路径正越来越明晰。

  当然,此一轮的环保问责,亮点不止于此。一些地方主政官员不光被问责,还被实名曝光。

  例如,因为下辖企业落后焦炉未及时淘汰,包括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周景隆在内的多名市级领导干部,被点名问责;因为部分钢铁新增产能项目违规,徐州市副市长赵立群,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峰等多名官员被点名问责;因为下辖企业未取得通过环评违规建设,包括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家富在内多名官员被点名问责;因为下辖企业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停产整治决定,上级政府对此不闻不问,洛阳市副市长侯占国,新安县委书记王玉峰等人被点名问责。

  类似的名单有着长长的一串,如此多地方主政官员因为环保被集中实名曝光,过去相当少见。反观以往,我们看过太多的“批量化呈现”问责,许多地方总是高调宣称问责了多少人,数字虽可观,却难见具体人名。

  缺乏“点名”问责,不过是和稀泥而已。因为,没有“点名”,就无从监督,民众也难以判断问责数字有无水分,判断有没有避重就轻。而对于官员而言,隐姓埋名式的问责,难以给当事者以震撼教育,更难以让后来者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问责就应当从“点名”开始。如今环保问责正在打破地方官场的好人主义,敢于硬碰硬,敢于动真格。治污不力意味着乌纱帽难保,只有如此,官员才会对治污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对生态环境有发自内心的敬畏,从而抵挡住利益的驱动。

  从向基层官员问责变为向高级别官员问责,环保问责释放出越来越严的信号。治理环保“老大难”问题,就应给地方党委政府的“老大”们戴上紧箍,对于责任官员的“不留情面”,失责必问、问则必严,如此才能让官员真正负起责来,与公众一起守护好绿水青山。

  相关报道见A08-A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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