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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纵火案”宣判,争议止于程序公正

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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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保姆纵火案遭遇的舆情波折表明,大众民意与司法理性之间或许存在着永恒的张力,而司法透明和程序正义则是缓和这种张力的不二选择。

  备受舆论关切的保姆纵火案,于2月9日上午迎来一审判决。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还属于“结果加重犯”。涉案保姆莫焕晶于凌晨时分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导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更造成难以弥补的人伦惨剧和社会伤痛。她被处以顶格刑罚,并不令人意外。

  但从程序上讲,这只是一审判决。莫焕晶有权利上诉,并且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需要最高法核准才能最终定谳。社会各界仍需秉持耐心,尊重后续的司法程序。

  单纯从法律角度看,这并不是一起特别复杂的案件。但该案在诉讼过程中,特别是在杭州中院的审理过程中,却屡起波折:从原先的律师退庭,到后来的辩护权之争;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到衡平被害人家属的正义诉求;从惩治犯罪凶手,到查明整个火灾真相,各种舆论都在这起案件中找到了自己的入口。而在舆论的大规模关注中,杭州中院共发出七份《情况通报》。

  波折的过程说明,大众民意与司法理性之间或许存在着永恒的张力,而司法透明和程序正义则是缓和这种张力的不二选择。

  我们注意到,在法援律师参与辩护后,杭州中院不仅同意了律师关于现场勘验民警出庭作证,以及调取相关书证的申请,而且还依职权主动通知两位公安部灭火专家出庭作证。庭审时,杭州中院还第一时间发布《情况通报》,对控辩双方的质证意见和争议焦点进行公平披露。

  也正因为审判是建立在缜密法律调查、举证质证等程序的基础上,是严格地用证据说话,这显著增强了公众对于法庭中立性和庭审实质化的信心。

  所以,一审结果以及庭审细节公布后,舆情比之以前平稳了不少。究其原因,一是结果达到人们的预期,和大众心中的正义取向较为匹配;二是过程更加透明了,当理由足够充分、过程足够规范、细节足够显现,公众也就自然容易接受。

  法治最本质的特征之一,就在于程序正义。有了严格的程序保障,有了法院充分的释法说理,案件的判决结果自然更令人信服。

  对公众来说,寓于“恶有恶报”果报观中的朴素正义往往来得很容易,骂作恶者“死有余辜”也很容易;但司法就是司法,必须得讲证据、程序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在程序和实体正义上,容不得半点打折扣。

  保姆纵火案,无疑是一起悲剧,而弥合悲剧所带来的伤创的最好方式,就是严格遵循司法公正公平,避免悲剧重蹈。

  □邓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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