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合并
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
职责
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管理
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解读
改革可减轻纳税人负担和成本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就是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简化机构,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办事效率。
樊勇认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可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和成本。之前很多纳税人要同时缴国税、地税,存在“多头跑”等问题;同时,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资源重置,在现行制度体系下,实行一套机构对于提高征管效率也有好处。
樊勇介绍,1994年国税和地税正式分开,实行分税制体制,地税负责地方税种的征收,国税负责中央税和共享税的征收。不过,执行多年发现,两个机构的运行在征管效率上存在一些改进的空间和职能重置,比如税务检查,可能企业既受地税检查也要受国税检查。因此,5年前开始试行国、地税合作,在减轻纳税成本、优化服务、强化征管和规范执法等方面都显示了较好的效果,这次就从合作变为了合并。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大的困难不会有,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和平稳过渡问题。”樊勇表示,目前,全国国税、地税系统加一起近80万人,合并之后人员设置安排、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等都需要有一个过程和磨合,要做好统筹规划,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记者梳理发现,改革开放后,为激活地方的活力,中央充分授权地方去闯去试,获得的财政收益更大程度上倾向于留给地方。然而,这一做法使地方拥有相当大的财权,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削弱,形成了“弱中央”状态。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央财政陷入危机。
为改变这种“弱势”,1994年,中央进行分税制改革,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20多年来取得显著成效,为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为解决我国税收征管体制还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发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理顺征管职责划分、优化税务组织体系,以及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等措施,加强国税、地税合作。
A06-A07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姝 陈鹏 沙雪良 倪伟 沙璐 许雯 吴为 侯润芳 黄鑫雨 王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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