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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罚单”也要预防被“套路”

2018年03月2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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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漫画/陈冬

  谈股论市

  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出“天价罚单”,是证监会加大查处力度的有力证明。不过,“天价罚单”能否形成震慑力,还要看罚单执行情况,而这恰恰需要正视

  今年“两会”上,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成了证券业界一大共识。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提出“关于修改刑法加重欺诈发行犯罪刑罚力度的议案”,将欺诈发行的最高刑期由5年改为无期,并相应提升罚金额度的提议尤其令人关注。

  “两会”之外,证监会也确实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最近,证监会对涉嫌操纵次新股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等炒作的北八道集团作出顶格处罚,罚没款金额高达56.7亿元。这一“天价罚单”是证监会开出的史上最大一笔罚单。

  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出“天价罚单”,是证监会加大查处力度的有力证明。不过,“天价罚单”能否形成震慑力,还要看罚单执行情况。如果“天价罚单”得不到执行,那么不过一纸空谈。

  事实上,罚单的落实尤其需要重视。

  比如,证监会史上开出的第一张“天价罚单”,是2001年对亿安科技案的处罚,该案主角罗成被证监会开出了8.98亿元“天价罚单”。但由于案发后,当事人罗成出逃,该案自然难以执行。

  最近,恒生电子一则公告将证监会又一笔“天价罚单”执行难的问题暴露在了市场面前。2015年,恒生电子子公司恒生网络研发的HOMS金融投资云平台在场外配资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为此证监会于2016年11月25日对恒生网络作出处罚,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约1.1亿元,并处约3.3亿元罚款,合计约4.4亿元。

  不过这一罚没款迄今只缴纳2265万元。为此,证监会日前向北京市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恒生电子就此发布公告,披露了这一情况,同时表示,子公司目前已无法正常持续运营,且净资产不足以偿付证监会的罚没款。公司披露,恒生网络2017年末净资产金额约为人民币-4.21亿元,即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如此一来,证监会的罚没款项自然难以执行。

  这无疑是对“天价罚单”的一种“戏耍”或“套路”。上市公司想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就注册一家子公司来做,能赚钱当然是归上市公司的,一旦出现问题,如受到证监会查处,上市公司就划清与子公司界限,让子公司自生自灭。像恒生网络净资产为-4.21 亿元,自然也就无力来支付证监会的“天价罚单”了。作为上市公司的恒生电子因此逍遥法外。

  这种做法的后果显然相当严重。不仅证监会的“天价罚单”得不到执行,而且其他公司也都可以争相效仿。因此,这种情况是必须得到正视。

  那么,出现恒生网络这种资不抵债、证监会“天价罚单”难以执行的情况时,该如何维护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呢?个人以为,有两点可供参考。

  其一,在子公司无力支付“天价罚单”时,由母公司代为支付“天价罚单”。如果子公司存在多个股东时,各股东之间按持股比例承担“天价罚单”的金额。以此敦促母公司或重要股东们对子公司的发展认真负责。

  其二,母公司拒绝代为支付“天价罚单”的,则冻结作为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在资本市场所享有的一切权利,股票停止交易,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暂停,大股东及高管持股全部冻结,上市公司参与的IPO项目全部叫停。以此来捍卫证监会监管执法的权威性,避免“天价罚单”被“套路”。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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