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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店大欺客背后,是当下电影的宣发乱局

2018年05月0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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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光灯】

  前情提要

  5月2日,《英雄本色2018》导演丁晟发了一封名为《光线,请拿到阳光下》的声明,公开质疑宣发经手方光线影业的2700万宣发费用和1000万票补款并没有得到合理合规的应用。当天,光线回应道:“我们没有权利和义务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包括宣发明细在内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影片的票房是由影片品质和宣发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不愿意看到,票房不好的都让宣发背黑锅的行业怪象……”光线影业的回应一出,在业界引起极大争议。

  电影卖不好和宣发不给力是两码事

  导演丁晟等来的回应,只有一封敷衍了事的回复,一句冷冰冰的“我们没有权利和义务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包括宣发明细在内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外加附送一句含义复杂、耐人寻味的“影片品质才是票房的根本”……内里的意思几乎已经不言自明——电影卖得不好,还不是因为你拍得烂?还好意思出来管我们要账本,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平心而论,《英雄本色2018》确实算不上好看, 但“花了这么多钱,票房为什么还这么差”和“这么多钱,到底都花在哪儿了”,则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

  人家打听打听自己的钱都花哪儿了,不过分吧?鸡同鸭讲、偷换概念的回应背后,掩映出的到底是执笔文案的阅读理解能力之低下,还是整个团队心怀鬼胎转移视线之企图?旁观者应该不难做出判断。

  而更让人惊诧的是,身为一介乙方宣发公司,竟然有这个底气直接站出来呛声影片质量,嘲讽导演毫无自知之明,简直想让人给他们办公室送上一面上世纪八十年代国营商店里常见的“禁止打骂顾客”的标语牌。

  业内潜规则,挫伤了创作者的理想主义

  宣发公司归根结底,也是为影片提供服务。既然提供服务,当然归属服务业。而单就光线影业这封回复信而言,无论执笔者还是授意者,都很难让人相信他们还保有“顾客是上帝”这点最基本的行业意识。

  从另一个侧面,这也反映出,我们年度票房动辄五六百亿大市场的电影产业,在职业伦理层面,完备程度恐怕未见得赶得上街边卖煎饼果子的手推车。想象一下,如果看过样片后,光线影业的宣发工作人员就硬气地直接开怼片方:片子拍得这么烂,再怎么吆喝,该赔还得赔!那丁晟还会像公开信中所称那样“力排众议”,把宣发交到他们手里吗?

  悲哀的是,这事儿还真不好说——回应里那句 “我们没有权利和义务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包括宣发明细在内的任何信息和资料”,某种程度而言,这确实也是业内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不方便挑明的款项收支去处当然不一而足:发行上的物料制作费用、地面推广费用、早先的影院经理返点、如今的票补……而落到宣传上,媒体的公关费、大号对外报价和实价间的折扣……都是大有运作空间可言的灰色地带。

  而不对这种灰色地带做过深探究,似乎也成了方方面面都能认可的一种共识。似乎大家都觉得,宣发费用投放给大公司,投放空间和力度都有了保障,但也注定拿不到明晰的账目和过硬的服务。而能跟你分是分,角是角,一五一十算个明白,也愿意事无巨细鞍前马后帮你操办清楚的小公司,则没法给你提供大公司所特有的资源优势。

  久而久之,便也入乡随俗,随波逐流地在“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店大再欺客”的浪潮里循环下去。长此以往,诸般不合理也就演变成自然而然、见怪不怪了。而对那些刚刚进入这个行业,缺乏经验的片方,或者兀自怀抱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的创作者们而言,留给他们的,似乎也就只剩下了两条路——要么交过几次学费之后大彻大悟,跟着别人一起开始变得“不老实”;要么黯然离场,从此不再趟这趟浑水。

  就像卡尔维诺小说里写的那样:老实人死于饥饿,大家都不再谈论偷盗的话题了,只谈论有钱人或者穷人——然而不管怎样,大家仍旧都是盗贼。

  相信所有人都不希望“后来的我们”会变成这样。

  □红鱼(影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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