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
就目前来说,“共享护士”尚未发生严重事故,各方都是“得利者”。但是,万一发生医疗事故,就可能出现法律责任不明的问题,到时倒霉的还是患者本身。
在共享经济的大潮之下,“共享护士”上门服务腾空而出,给病患带来了很多方便,但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一些因为得了直肠癌而接受造口手术的患者,以往必须到医院换造口袋,这成为了他们的心病,如今“共享护士”的APP,直接省去了路上和就诊排队的时间,花了不到200元就能叫护士上门服务。
不少用户称这是“花不多的钱,享受到在医院享受不到的服务”,有媒体盛赞共享护士“直面护理短板,打破传统医疗行业壁垒”。但这个行业还有另一面。
比如,有的护士明知上门抽血属于违规的诊疗行为,还是接了私活;再比如,“美白针”本来就属灰色医美服务,是正规医疗机构所禁止的,但很多“共享护士”却堂而皇之地提供这种服务。甚至之前就有报道称,一些“共享护士”只遵“患嘱”不看处方,直接为患者输液,引发不适症状。
的确,护士的护理服务,本质还是医疗服务行为,它性质不同于普通上门家政服务。打针、输液这些护理服务看似简单,却是以整个医疗机构的专业水平、硬件设备作为安全保障的。比如,正规医院的输液室会有严格的验药、配制程序,以及医生值班和抢救设备。这是到家服务的“共享护士”根本不具备的。她们无法知晓药品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有危害,一旦出现用药反应,也没有相应的抢救设备与医生的指导,就可能出现医疗风险。
从法律制度上来说,“共享护士”做兼职,在执业医疗机构之外提供医疗服务,本身与现行的护士执业制度就有抵触。早在2017年3月,上海市卫计委曾明确表态,共享护士属于违规执业,护士“在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而护士与网约平台签约的问题也涉嫌违规。
就目前来说,“共享护士”尚未发生严重事故,各方都是“得利者”:患者得到了便捷的护理服务;护士得到了额外收入;平台方更是借“互联网+”、O2O的概念讲足了故事。但是,万一发生医疗事故,就可能出现法律责任不明的问题:到底是平台担责,还是护士个人担责?到时倒霉的还是患者本身。
对于“共享护士”这个新兴行业,一棍子打死对职能部门来说是最省力的。但是,也需要看到“共享护士”背后群众的正当诉求。中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其中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对这些老人来说,如果能有上门服务的“共享护士”的确是一大惠民之举。对于护士来说,也通过“共享护士”服务能体现自身价值。
一边是公众对于到家护理服务的需求,另一边是大如天的医疗安全,两者都应该进入决策者的考量范围。事实上,这些年来,国家卫生部门对于医生多点执业,进行了多方鼓励以及政策支持,就是希望医生能够人尽其才,打破医疗资源的地域分配僵局,能够让优秀医疗资源惠及更多的患者。“共享护士”和“多点执业”是同一个道理。
“共享护士”已经野蛮生长了多年,希望职能部门能延续政府对于互联网“审慎包容”的理念,创新监管模式,能在准入、保险、平台责任等多方面规范这个新兴行业,让这个新兴行业摆脱灰色。
□沈彬(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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