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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黑臭20年 要治理只能靠督察组监督?

2018年07月0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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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面对举报,仅几天之间,当地政府给出了“不属实”与“基本属实”两种说法,这何其乖谬?

  6月23日,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31督察组接到群众举报称,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有一个存在10余年的巨大臭水泡。督察组立即将该举报信息交办给当地政府核实,要求地方政府在5日内向督察组反馈意见。几天后,齐齐哈尔政府在核实办理情况报告中表示,“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黑臭水体,但不在建成区范围内,群众举报案件基本属实。”

  情况属实,但不在建成区内,一个“但”字,耐人寻味。

  建成区概念绝不等同于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抑或是公共服务可及范围。何况,这块“非建成区”的黑臭水体,已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

  据人民网报道,这块臭水体的形成,是由昂昂溪区生活污水、城区内多家工矿企业排污直接造成。这种情况已经存在20年之久。当地曾建过一个污水处理厂,但投运后仅一年时间,2017年6月起因为种种原因停运至今。

  不论什么原因,污水处理不能停;污水处理是保障生态环境的“标配”设施,不可或缺。

  从当下看,一处有120个足球场大的臭水体,居然20年没人管,当地地下水都不能饮用了,民众反映多年也无人理睬,这实在难言正常。

  但这份“不正常”似乎也并不奇怪:要知道,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31督察组接到群众投诉、到现场查看后表示,情况全国罕见、场面令人震惊,可与督察组的“震惊”形成强烈反差的,却是当地政府的淡定。

  不久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黑龙江省开展“回头看”时,也收到了关于昂昂溪区这个巨大臭水泡的相关举报信息。但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6月17日发布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事项交办函第十一批次问题的报告》中显示,当地有关方面称“经调查,该信访举报情况不属实”。而这次城市臭水体督察组现场调查后,当地又表示“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仅几天之间,当地政府面对举报给出了“不属实”与“基本属实”两种说法,或许也向人们“说明”了臭水体多年无人治理的真实原因:当地有关方面的责任意识“不在线”。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监督下,当地政府给出了“把臭水体治理好”的承诺,这算是补救。

  但这仍难逃事后诸葛式的追问:本属于地方政府分内职责的治污问题,为何迟迟无法撬动?是不是只有上面督促才管用?

  如此看来,只有制衡住部分地方官员“不抽不转”的陀螺心态,才能让其“环保意识”跟上当下的环境高压治理节奏。

  □马涤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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