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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对北大专硕住宿问题,应从改革角度理性分析,而不应止于所谓“增加学生求学负担”的情绪化指责。
近日,一篇《为了留在北大,我可能要花二十万》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文中称,7月26日上午,学校召开各院系会议说明因宿舍资源紧张,至少有45%的专硕新生将无法入住万柳公寓,学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可以拥有宿舍的55%的“幸运儿”将由抽签决定。对此,北京大学公寓服务中心回应称,拟通过调整圆明园校区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原定住宿安排,帮助其余同学解决住宿问题。
对于北大专硕新生起初可能无法入住学校宿舍的问题,有舆论将质疑引向了专硕与学硕、研究生与本科生的地位之分。不得不说,这类质疑在观念深处沿袭的,还是“学校办社会”的思维。
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的学生住宿还是由学校提供,普遍实行寄宿制。而这种寄宿制管理方式,已明显不适应高校的改革和发展。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国就推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高校后勤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社会化。1998年发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也明确指出,“加速学校后勤工作社会化改革,精简分流富余人员。”“争取3-5年内大部分地区实现高校后勤社会化。”但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并不顺利。
一方面,学生如果到校外租房,很多家庭难以支付这笔高昂的租房费用;另一方面,学生在校外租房,难以接受集体教育,会引发其他问题。对此,社会上一直存在反对社会化的阻力,这可以理解。
但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宿舍,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有的学生对学校宿舍的住宿条件不满,舍友关系紧张;学校对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作息管理,但学生的作息规律并不一致等。
在发达国家,大学普遍不给研究生提供住宿,而是由研究生到校外租房,学校只给学生提供相应的教学服务。因为研究生从教学特点和年龄特点看,基本不需要寄宿制教育,学校提供住宿服务只是提供住宿而已,就是房东和租客的关系。
对于本科生,有的大学会给所有本科生提供四年住宿服务,让本科生接受寄宿教育——寄宿教育对本科生适应大学生活,融入大学文化,传承大学精神有重要作用。有的大学则只给低年级本科生提供住宿服务,到了高年级阶段,需要到校外租房,且住学校宿舍的费用并不低。
我国的国情不同,当然不能照搬国外的方式,但其思路可以借鉴。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深化,再由学校办社会,是行不通的。对于本科生,我国可以继续采取寄宿制模式,由学校提供宿舍,但需改善住宿条件,按照市场模式由学生选择不同条件的宿舍,提高学生对宿舍的满意度。
对于研究生,考虑到其具体的学习、生活特点,可不再由学校提供住宿,而由学生自己到校外租房。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可由政府提供人才公租房、廉租房,由研究生自愿选择,这就既解决了学校的办社会负担,也避免研究生租房成本增加。
具体到北大专硕住宿问题,应从改革角度理性分析,情绪化地指责其歧视某一部分学生,只会给学校施加非教学的压力。本质上,建立现代大学,就是需要明晰大学的办学责任,对于不应由大学承担的责任,该剥离的迟早要剥离。
□熊丙奇(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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